编辑: NaluLee | 2019-07-06 |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4 带 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不满足将导致投标无效. 2. 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进天河区黑臭河涌整治工作,加强对河道断面水质监测和评价,为河涌黑臭整治及水质提升养 护提供科学数据,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向社会购买河涌水质监测服务,对辖区内河涌及一体化污水 处理设施开展定期水质监测、应急监测及水质评估. 3. 项目工作内容 项目 内容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按采购人需求设置 每天每点位 监测
1 次 透明度、溶解 氧、氨氮、氧化 还原电位 人民币 568.07 万元 人民币
390 元/点位备注: (1) 通过公开招标选取
5 家服务资格商为中标人. (2)投标人只需对单个监测点位进行报价;
单个监测点位最高限价
390 元/点位.费用结算按照
5 个 中标人中最低价格报价核算. (3) 中标人应自行完成监测任务,不得转包或分包. (4) 中标人的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量由采购人按照我区河涌整治实际工作的需求,按照业务量基本 对等等原则分配任务包且通过随机抽签安排具体工作任务.服务费用按实际发生工作量结算. (5) 除上述河涌水质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监测外,为保障河涌水质,中标人需服从采购人提出的 对河涌周边企业污染排放的监测,监测费用核算参考粤价函[(1996)]64 号文规定的指导价,最 终解释权归中标人所有. (6)初定车陂涌监测点位
37 个,猎德涌监测断面
10 个,棠下涌监测断面
6 个,沙河涌(天河辖内段) 监测断面
10 个、 其它河涌监测断面;
车陂涌四个一体化处理设施, 棠下涌一个一体化处理设施. 4. 项目工作要求 中标人在成交后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按频次开展水质监测工作,主要有: 4.1 工作任务要求 4.1.1 中标人要根据2018年天文潮汐表对分派的任务在规定采样时间内制定整体的采样计划.注:采样 要求按照2018年天文潮汐表,在退潮时采样一次.河涌断面监测使用地表水监测标准.一体化设 河涌水质监测项目 招标编号:CEITCL-GD-ZGFW-180439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8 施视为污染源使用污染源监测标准. 4.1.2 采样人员按每天1次采样计划到达河涌采样点位进行现场采样.对河涌采样时,需要对河涌现场 状况进行简要记录,包括天气、潮位、采样日期和具体时间、监测断面位置等进行记录,并对监 测断面进行拍照;
同时需要在现场进行监测的项目,如感观(清浊、颜色和气味) 、透明度、溶 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水温,需在现场检测后填写采样记录表并妥善保存.对采样河涌监测断面 进行拍照:照片要包含河涌整体走向,并以河涌监测点附近标志性物体为参照物. 4.1.3 中标人按要求对河涌监测结果按照《广州市河涌水质提升养护试点工作考核指引》进行评价,按 监测结果《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对水体进行分级判定.对一体化设施出水按照《城镇污 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评价,其他污染源按其他要求评价. 4.1.4 中标人开展监测工作后, 在采样的第二天12:00前即向采购人将数据汇总监测结果EXCEL电子表 格, 7个自然日内提交规定格式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加盖企业公章的报告PDF格式) 的监测报告、 评价报告一式两份.中标人须同时提交监测原始记录(包括现场采样记录、样品前处理记录、 分析原始记录、仪器打印记录) 、质控记录复印件等(加盖成交人公章) 、现场照片. 4.1.5 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需求整理归纳监测数据,制作数据报表,点位数据信息图,绘制数据变 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