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7-06 |
1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 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22) 自愿公告 投资希格斯动力科技 (珠海) 有限公司 本公告乃由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 「本集团」 ) 自愿刊发. 增资协议 本公司董事会 ( 「董事会」 ) 欣然宣布,於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 (交易时段后) ,本公司之全资 附属公司弘深智慧能源 (珠海) 有限公司 ( 「该附属公司」 ) 与希格斯动力科技 (珠海) 有限公司 ( 「目标公司」 ) 及一名个别人士 ( 「个别人士」 ) (为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证券上市规则 ( 「上市规则」 ) ) 之第三方) 订立增资协议 ( 「增资协 议」 ) .根鲎市,该附属公司已有条件地同意以现金注资人民币51,000,000 元 (相等於约 63,291,000港元) 至目标公司之经扩大注册资本 ( 「建议投资事项」 ) .於建议投资事项完成后, 该附属公司及个别人士将拥有目标公司经扩大注册资本分别 60% 及40%. 有关目标公司之资料 目标公司为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及销售服务机械 人. 个别人士为目标公司之创办人兼行政总裁,於服务机械人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并於服务机械 人行业之多间公司历任要职. ―
2 ― 竟径伦鞒鲆磺泻侠聿檠缶∑渌⑺ぜ八,目标公司及个别人士各自为独立 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 (定义见上市规则) 之第三方. 有关本公司及本集团之资料 本公司为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团主要从 事汽车租赁业务、材料贸易业务及提供融资服务.本集团将持续完成业务转型,在大力拓展 金融及资产管理业务的同时,实行多元化发展策略. 进行建议投资事项之理由及裨益 本集团一直不时积极寻求新业务机遇,以多元化及扩充其业务组合.本集团现正积极物色可 投资之创新科技及人工智能项目,并於教育及消费品中寻找机遇.透过投资於目标公 司,预期本集团可进军广阔前景之新兴科技行业,符合本公司投资於高质素创新科技项目之 业务策略. 上市规则之涵义 根鲜泄嬖,由於有关建议投资事项之所有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5%,故建议投资事项并 不构成本公司於上市规则第
14 章项下之须予公布交易.本公告乃由本公司自愿作出. 由於建议投资事项须待多项可能会或可能不会达成之先决条件获达成及或豁免 (倘适用) 后,方可作实,并不保证建议投资事项将会完成.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 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弘达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 陈骁航 香港,二零一八年五月七日 ―
3 ―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董淳女士 (主席) 及陈骁航女士 (行政总裁) ;
非执行董 事李晓芦先生 (副主席) 及王莉女士;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方俊先生、黄耀杰先生及赵宪明先 生. 仅供说明及除另有说明外,本公告乃按人民币1元兑1.241港元之汇率将人民币换算为港元, 并已凑整至千元.有关换算不应理解为任何金额均已、应已或可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 兑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