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2、选址及规划符合性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滕州市南沙河镇笃山口枣木公路南,滕州市凯利电源有限公司 院内,使用现有闲置厂房,根据企业提供的证明文件(见附件),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中规定项目,也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2 年本)中禁止用地项目. 项目位于滕州市新能源新材料园区,根据园区环评批复(见附件)及滕州市南沙河 镇总体规划(见附图 3),项目位于镇规划工业用地,位于园区规划新能源片区,项目 选址符合南沙河镇用地规划及滕州市新能源新材料园区规划.
3、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本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为 薛河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 护生态保护红线区 ,位于本项目东侧约
400 米,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 》及《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17 年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 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 各类污 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 质量.
3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 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 〔2014〕
54 号),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1. 表1-1 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 属于
1 钢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
3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贯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 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 政发〔2014〕4 号) 不属于
2 有色 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 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 产能的实施意见》(鲁政发 〔2014〕4 号) 不属于
3 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实 施方案的通知》(枣政办发 〔2012〕34 号) 不属于
4 建材 1.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 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 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3. 平板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 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 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 的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 非 机械成型的石膏砌块 9.用于水泥基材料增 强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网格布 10.用于外 墙和屋面保温的单一保温浆体材料 11.用 于屋面保温工程各类松散材料保温层、现 浇水泥膨胀珍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及预 制保温块 12.用于房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 焊机制作的塑料门窗 13.用于民用建筑系 列实腹钢窗 14.用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 属型材制作的单玻窗 15.用于房屋建筑手 工机具制作的塑料门窗 16.用于房屋建筑 门窗的非硅化密封毛条 17.用于房屋建筑 门窗的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用于房屋 环境保护部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