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06 |
本项目不属于《石化产业规划布 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故可以建设;
本项目固化废气收集后采用 UV 光催化氧 化装置废气处理工艺进行有机废气的处 理,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能够满足 相关标准要求
4 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企业要制定错峰生产计划, 依法合规落实到 企业排污许可证和应急预案中. 已在环评中对企业提出建议 深入推进包装印刷行业 VOCs 综合治理 推广使用低(无)VOCs 含量的绿色原辅材 料和先进生产工艺、设备,加强无组织废气 收集,优化烘干技术,配套建设末端治理措 施,实现包装印刷行业 VOCs 全过程控制 项目固化废气采用 UV 光催化处理装置处 理 由上表可以看出,本项目满足《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各 项要求,可以进行项目建设. 3.4 三线一单
2016 年10 月26 日环保部发布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 号)文,提出 三线一单 的约束机制,具体为落实 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 (1)根据《山东省生态红线保护规划》(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项目不在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符合生态红线保护规划. 枣庄市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图见附图 3. (2)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预测,项目实施后对区域内 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项目生产过程中用水、用电均来自市政配套设施,不直接取用自然资源,相 对区域水、电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 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2014]54 号),本项目不属于枣庄市所 列环评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理环评审批. 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当地的用地规划,符合生 态红线保护规划,所在区域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完善,交通、通讯十分方便, 适宜该项目的建设.
4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为
1400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1400 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5公室.购置速达激光、等离子切割机、万马冲孔机、液压式剪板机、液压式折弯机、二 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机、静电喷涂机等配套生产设备,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年生产
1000 平 方米广告宣传板. 4.1 项目基本组成 项目基本组成详细情况见下表. 表1-2 项目基本组成情况一览表 工程类别 名称 建设内容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 租赁
1 座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1360 平方米,设置配套生产设备 辅助工程 办公室 租赁
1 座办公室,建筑面积
20 平方米,用于日常办公 公用工程 供水 由滕州市自来水公司提供 排水 雨水经自然漫流汇入附近沟渠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
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 供电 由滕州市供电公司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粉尘:布袋除尘器、中央除尘器+15m 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光氧催化设备+15m 排气筒 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堆肥;
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 噪声 减震、隔声、安装消音器等降噪措施 固废 生活垃圾:设置垃圾箱暂存 一般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区,废UV 灯管暂存于危废间 仓储工程 仓库 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