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 2019-07-06 |
将市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划归所在地教育部门管 理,是中心城区推进"政府负责、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 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区级政府办学责任,强化义务教育统 筹,加快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义务 教育均衡发展,体现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客观 要求.为确保市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划归所在地教育 部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确保队伍稳定.各校划归所在地教育部门管理 后,现有教职员工队伍应尽量保留完整,并切实做好教职 工思想安抚工作,以确保稳定.
(二)确保一步到位.划归区管前,市属民办学校中 凡设有小学、初中部的均要与高中部完全剥离,确保划归 工作一步到位 .
(三)确保管理力量.相关区教育部门要根据实际需 要适当增加民办教育管理人员, 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措施, 确保管理力量.
二、划转学校名单
(一)东昌府区
7 所:聊城文轩中学、聊城东昌中学、 聊城三中北校(小学部)、聊城外国语学校(初中部、小 学部)、聊城慧德学校(初中部)、聊城育才中学(初中 部)、聊城文苑中学(初中部). ―2―
(二)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1 所:聊城世纪园中学(初 中部、小学部).
三、有关要求
(一)有关区教育部门及各相关民办学校要认真组织 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市政府《关于促进市城区初中教育 均衡发展的意见》精神和有关政策,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 工作,做到认识上高度统一,服从大局,行动上积极支持, 主动配合,确保划归工作顺利进行.
(二)相关民办学校所在地教育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 划归学校的接收准备和衔接工作,研究落实措施,确保划 归学校教职工队伍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9 月30 日止,各相关民 办学校可持由市教育局签发的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许可证到 所在地教育部门办理许可证换发事宜.新证换发后原证自 行废止.凡设有分校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申办以校本 部所在地址为登记地点. 聊城市教育局
2018 年9月19 日―3― 聊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 年9月19 日印发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