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 2019-07-06 |
(2) 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张贴在实验室墙壁的显著位置;
(3)对实验室涉及的危险源如易燃、易爆、有毒化学品或 ―7― 者钢瓶、压力容器等设备,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4)实验室安全钥匙已交由国资处、保卫处封存于值班室 安全钥匙箱内. 第十四条 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的达标要求 (5)实验室已指定专人对所有新进入实验室内学习、工作 的人员,都经过了培训和考核,达到了实验室安全准入的要求;
(6)实验室已指定专人定期对实验室人员,有针对性的开 展本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做好教育培训记录;
(7)实验室已指定专人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 好安全检查记录;
(8)实验室人员每日临走时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并做 好每日安全管理记录. 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管理的达标要求 (9)所有化学试剂均通过学校 化学试剂采购平台 购买 或者按要求从平台进行 自采申请 ;
(10)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合理的分类存放;
(11)所有危险化学品标签齐全;
(12)有实验室人员危险化学品领用记录;
(1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存量适中. 第十六条 危险废物管理的达标要求 (14)设置了专门的危险废物存放点,并且张贴了警示标识;
(15)实验室内所有危险废物都分类存放在危险废物存放 点,不与生活垃圾混放;
―8― (16)所有危险废物都收集回收处理,无乱倒乱扔现象. 第十七条 危险仪器设备管理的达标要求 (17)危险仪器设备包括钢瓶、压力容器、烘箱、马弗炉、 冰箱(冰柜) 、射线装置等,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识和操作规程;
(18)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5〕13 号)的规定,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 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19)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北 化大校办发〔2015〕14 号)的规定,所有钢瓶应固定存放,发 生反应的不同气体钢瓶不应混放;
对于贮存如氢气、甲烷、乙炔 等易燃易爆气体,或者如氯气、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气体的 钢瓶,实验室应采取充分的技术措施保证安全,如配备相应的气 体探测、 报警装置, 或者将钢瓶统一存放于实验楼外的钢瓶房内;
(20)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 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 (北化大校办发[2015]15 号)的规定,辐 射装置都按国家要求进行许可登记,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需取 得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21)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实验室冰箱、烘箱、马弗炉安全 管理制度》的规定,烘箱、马弗炉应定期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 记录,普通冰箱应经防爆改造,方可储存危险化学品. 第十八条 个人防护配备的达标要求 (22)实验室应针对本实验室的危险源种类,配备相应的个 人防护用具;
―9― (23) 实验室人员在实验过程中应配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具.
第四章 化学类实验室安全达标评定办法
(一)新分配实验室 第十九条 新分配实验室领用人在起用实验室前,应填写 《北京化工大学新分配化学类实验室安全达标评定申请表》 (见 附件 1) ,向国资处提出安全达标评定书面申请. 第二十条 国资处在收到新分配实验室领用人提交的安全 达标评定申请后, 组织由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和国资处管理人员 组成的评定小组对实验室进行安全达标评定,填写《北京化工大 学新分配化学类实验室安全达标评定表》 (见附件 2) . 第二十一条 国资处对于安全达标的实验室,准许实验室领 用人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