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07-06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6月11 日14:30 分前(北京时间) 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 年6月11 日14:30 分整(北京时间) 地点:莱芜市行政服务中心

245 会议室

七、信息公告发布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莱芜市政府 采购网及莱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莱芜市莱城区花园北路

29 号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0634-566797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

47 号城市规划馆

3 楼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

电话:0634-5870808 发布人: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5 发布时间:2018 年5月17 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采购人 名称: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方式: 0634-5667971

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高新区凤凰路

47 号城市规划馆

3 楼 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634-587080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 项目名称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财政资金,已落实到位

5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及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项 目说明及技术参数 .

6 供货期

60 日历天,完成所有货物的安装工作

7 质保期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3 年8质量要求 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货物的供应、安装工作,所供货物必须满 足采购人规定的型号、参数等指标,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货物与 招标文件的规定不相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可要求供应商 重新供货.

9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 条规定,还应 具有如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并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的相应经营范围及供货能力的 生产制造商或经销商;

2、投标人需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

莱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信号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6

3、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纪、违规、违约等行 为;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单位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 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 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 合法性.

1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2 分包 不允许对外分包

13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 材料 电子版招标文件和采购人发出的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

14 供应商要求澄清招标 文件的截止时间 距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

15 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6月11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16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澄清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12 小时内

17 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 文件修改的时间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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