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山南水北 2019-07-06
1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文件 黔经信装备〔2018〕9 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开展

2018 年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各市州、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为深入推进实施 千企改造 工程,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我省制造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在制 造业中分行业树立智能制造标杆, 带动行业企业提升全流程智能 化水平和能力,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的相关做法和要求, 决定在我省制造业中继续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作.

现将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基本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是在贵州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行业地位和社会信誉,从 事制造行业的企业.

(二) 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智能制造技术处于国内或省内行 业领先,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已投入运营,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 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 个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备良好的增长性,对省 内从事本行业的制造企业具有显著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参照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要求,企业申报的省级试 点示范项目应符合以下五个方向:离散型智能制造模式、流程型 智能制造模式、网络协同制造模式、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模式、远 程运维服务模式.

(二)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有意申 报的企业须填报项目申报书(附件2) , 每个项目要求做到有规划、 有措施、有机构、有分工、有资金保障,重点突出项目可复制推 广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三)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负责企业申报材料进行 初审工作,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的项目,并按推荐项 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 1) .中3央在黔企业可直接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最 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支持.

(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相关行业专家,按照国家智能 制造试点示范工作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到部分重点企 业进行现场抽查,确定试点示范项目,然后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网站公示.

(五)对最终确定的试点示范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将积 极推荐申报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智能制造标准化和新模式应 用专项支持, 并按省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相关要求通过贴息或 补助等方式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六)请各推荐单位于

2018 年7月20 日前将项目汇总表

1 份、申报书一式

3 份及其电子版报送我委.有关材料电子文档可 从邮箱下载([email protected],密码:135246)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熙,0851-86892321;

杨娟,0851-8682778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贵阳市中华北路

187 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装备处 (550004) 附件:1.2018 年贵州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2.2018 年贵州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 年6月15 日 附件

1 2018 年贵州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企业 联系人 联系方式(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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