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6 |
5) 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6) 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7) 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8)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9)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10) 从事同业拆借. 陕西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还在筹备中,目前没有资产及收入.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西电财司拟作为股东之一与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共同出资 设立陕西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西电财司出资
2 亿元,持股比例为 20%;
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5.1 亿元, 持股比例 51%;
其他投资方出资 2.9 亿元, 持股比例 29%.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投资金额为
2 亿元,占公司截至
2014 年12 月31 日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1%,对本公司当期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未来有利于公司培 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关联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1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电财司投资入股陕西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8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因公 司董事袁小宁先生系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 关联董事袁 小宁先生对本议案的表决予以了回避,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5 年11 月19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西电财司投资入股陕西能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
5 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
5 名.监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于文星先生、 向永忠先生和潘德源先生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 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培育新的利 润增长点,获得持续稳定的股权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且 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 决,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11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