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06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总则1. 定义1.1. 采购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1.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系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4. 响应供应商:指响应招标并且符合询价采购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 人. 1.5. 成交供应商: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响应供应商. 1.6. 实质性响应:是指对询价采购文件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1.7. 重大偏离或保留: 是指影响到询价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响应供应商的 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响应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1.8. 履约保证金:是指采购人为防止成交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采购人 造成的经济损失,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如适用) . 1.9. 询价保证金:是指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在因响应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供应商的款项. 1.10. 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及北京时间. 2. 适用范围 2.1. 本询价采购文件的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 式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2.2. 采购人、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 本项目报价费用: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