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06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本公告仅供参考用途,并不构成收购、购买或认购任何证券之邀请或要约,亦非提呈任何有关要约 或邀请.尤其本公告并不构成且并非於香港、美国或其他地区出售证券之要约或促使购买证券之要 约. ZHONG AN REAL ESTATE LIMITED 众安房产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72) 建议分拆中国新城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及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独立上 董事会宣布,就有关建议分拆而言: (a) 就全球发售的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将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刊发;

(b) 预期上市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

(c) 全球发售下的每股中国新城市股份的初步指示性发售价围将不会超过2.92港元,而现时预期 将不会低於 2.12港元 (不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

及(d) 合资格股东获邀请申请优先发售中合共最多 47,352,700股预留股份,其基准为於记录日期下午 四时三十分合资格股东每持有1,000股完整倍数股份获保证配发20股预留股份.

2 谨请股东及有意投资者留意,建议分拆 (须视乎多项条件而定) 未必进行.尤其并不保证联交所上 市委员会将批准中国新城市股份於联交所上市,或包销商的责任 (在香港包销协议及或国际包销 协议项下) 将成为无条件或该等包销协议不会根说雀髯灾蹩钣枰灾罩.因此,概不保证建议 分拆将会进行,故谨此提醒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於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审慎行事.建议分 拆如有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 本公告乃根と捌诨跆趵XIVA 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及上规则第13.09(2)(a)条刊发. 兹提述有关建议分拆的先前公告. 建议分拆 於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建议分拆.有关全球发 售的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将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刊发,上市日期预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七 日 (星期五) . 股东亦应留意,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载有 (其中包括) 有关中国新城市集团的若干业务及财务资料, 以及其物业於二零一四年四月三十日的估值.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将可自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起 於联交所网站 www.hkexnews.hk及中国新城市网站www.chinanewcity.com.cn阅览及下载. 全球发售下的每股中国新城市股份的初步指示性发售价围将不会超过2.92港元,而现时预期将不会 低於2.12 港元 (不包括经纪佣金、证监会交易徵费及联交所交易费) . 建议分拆须待 (其中包括) 以下各项达成后,方告生效: (1)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已发行、根蚍⑹ (包括因超额配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的任何额外 股份) 及资本化发行将予发行的中国新城市股份上市及买卖,且其后并无於股份在联交所开始买 卖前撤回有关上及买卖批准;

及(2) 独家全球协调人 (代表香港包销商) 与中国新城正式协定发售价,并於定价日期或前后交付定 价协议;

(3) 於定价日期或前后签立及交付国际包销协议;

及3(4) 包销商的责任 (於香港包销协议及国际包销协议项下) 成为及仍属无条件,且该等责任并无根 各自之包销协议条款终止,上述各条件须於相关协议订明的日期及时间或之前及无论如何不迟 於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日期起30日前达成,有关条件於相关日期及时间或之前获豁免则作别论. 倘上述任何及其他适用条件於指定时间及日期前尚未达成或获豁免 (如适用) ,或倘董事会及中国新 城市的董事会决定不进行建议分拆及全球发售,则建议分拆将不会进行,并将即时知会联交所,而 本公司及中国新城市其后将於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刊发公告. 於本公告日期,上述条件尚未达成. 优先发售 合资格股东获邀请申请优先发售中合共最多 47,352,700股预留股份,其基准为於记录日期下午四时 三十分合资格股东每持有1,000股完整倍数股份获保证配发20股预留股份. 蓝色申请表格将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连同一本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一并寄交各合资格股东.於 记录日期下午四时三十分透过股票经纪或托管商於中央结算系统间接持有股份的人士,如有意参与 优先发售,应在不迟於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指定的截止限期前指示彼等之股票经纪 或托管商代表彼等申请预留股份.为赶及香港结算指定的截止限期,该等人士应向彼等的股票经纪 或托管商查询有关处理彼等指示的时间,并向彼等的股票经纪或托管商发出所需指示.於记录日期 下午四时三十分於中央结算系统直接持有股份的人士 (作为中央结算系统投资者户口持有人) ,如有 意参与优先发售,应在不迟於香港结算或香港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指定的截止限期前透过中央结算 系统 「结算通」 电话系统及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向香港结算发出指示.有关优先发售的进一步资 料,请参阅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七日的中国新城市正式公告及中国新城市招股章程. 时间表 下表载列优先发售的时间表.指示之时间均指香港本地时间. 优先发售 二零一四年 优先发售公司申请 六月二十日 (星期五) 上午十一时四十五分 递交蓝色申请表格的最后时限 六月二十日 (星期五) 中午十二时正 预期定价日 (附注)六月二十日 (星期五) 上市日期.六月二十七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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