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6 |
第三章 选拔方法和程序 第八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的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 家评审、 组织审定的原则进行. 由县区从县区级首席技师中推荐, 市直有关部门、市管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从本企业首 席技师中推荐,经公示后上报. 第九条 推荐申报临沂市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材料:
(一) 《临沂市首席技师申报表》 ;
(二)1000 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三)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证 明材料. 第十条 市首席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对各县区、 各单位 报送的人选进行初步审核, 组织有关专家成立临沂市首席技师评 审委员会,对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组织进行现场技能考查,提 出人选名单,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第十一条 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临沂市首席技师 名单,经公示后报市政府命名,并颁发证书.
第四章 待遇 -
5 - 第十二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 每人每月享受政府 津贴
500 元. 第十三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名单纳入临沂市高层次人才库, 市里每年组织部分首席技师参加政治理论培训、考察、咨询、休 假等活动. 第十四条 所在企业和单位对临沂市首席技师可以参照企 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其技术成果转化所得收益,应按照一定比 例分配给个人. 第十五条 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对临沂市首席 技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给予适当补助;
县区级每 年组织对高层次人才进行健康查体时,安排临沂市首席技师参 加;
所在企业和单位应当依法安排临沂市首席技师带薪休假. 第十六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在管理期内, 在企业需要、 本人 愿意的前提下可暂不办理退休手续;
管理期结束后且达到法定退 休年龄的,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县区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门核准,可以推迟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推迟年限一般不超过三 年.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七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应在企业、 公共建设领域, 生产、 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宣传临沂市 首席技师先进事迹、主要业绩和贡献;
组织其承担公共建设、企-6-业技术革新、 技术攻关任务, 推广新技术、 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 承担"名师带徒" ,进行人才培养;
(二)在不同行业(企业)选择建立"临沂市首席技师工作 站" ,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组织临沂市首席技师承担社会服 务任务,参与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咨询,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开展 同行业技能交流,绝招、绝技展示等活动;
(三)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安排临 沂市首席技师脱产学习、参观考察和技术交流;
(四)临沂市首席技师在申报科研项目、新技术推广、开发 应用、技术革新时,有关部门和所在单位优先予以经费和其他方 面的支持. 第十八条 临沂市首席技师在有关部门的组织和行业 (企业) 的安排下,承担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 做好所在职业 (工种) 领域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工作, 传授技艺特长及绝技绝活;
(二)发挥职业技能优势,帮助解决企业的生产操作难题, 参与技术攻关;
(三)开展技术交流和技能演示活动;
(四)积极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公益性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