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6 |
5 根据2007年第25号《投资法》,国内外投资者可自由投资任何营业部门,除 非已被法令限制或禁止.法令限制或禁止投资的部门包括生产武器、火药、爆炸 工具与战争设备的部门.另外,根据该法规定,基于健康、道德、文化、环境、 国家安全和其他国家利益的标准, 政府可依据总统令对国内与国外投资者规定禁 止行业.相关禁止行业或有条件开放行业的标准及必要条件,均由总统令确定. 2007年7月4日,印尼颁布第25号《投资法》的衍生规定,即《2007年关于有 条件的封闭式和开放式投资行业的标准与条件的第76号总统决定》和《2007年关 于有条件的封闭式和开放式行业名单的第77号总统决定》.根据这两个决定,25 个行业被宣布为禁止投资行业,仅能由政府从事经营.禁止投资的行业包括:毒 品种植交易业、受保护鱼类捕捞业、以珊瑚或珊瑚礁制造建筑材料,含酒精饮料 工业、水银氯碱业、污染环境的化学工业、生化武器工业、机动车型号和定期检 验、海运通讯或支持设施、舰载交通通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