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6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3]80 号《关于核准浙江菲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 ) 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股票 63,444,725 股,发行价 11.85 元/股,共募集资金 751,819,991.25 元,减除发行费用 19,035,142.8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732,784,848.40 元.上述资金于
2013 年3月19 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3〕
50 号《验资报告》 .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232,960,723.83 元,其中,以 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91,644,057.34 元,201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41,316,666.49 元,剩余金额为 52,316,894.65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 费等的净额2,492,770.08元, 不包括已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4.5亿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 金的存储、使用和管理.
2013 年3月,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四家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 ,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3 年3月27 日披露的公告 2013-011 号《浙江 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014 年8月,公司召开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之后, 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保 荐人 )签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协议书》 ,聘请保荐人担任公司
2014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2014 年9月,公司、保荐人与 各开户行分别签署了新的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有关情况详见于
2014 年9月26 日披露的公告 2014-065 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2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履行协议情况良好,无违法违规事项发生. 截止
2014 年12 月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已使用金额 存储余额(注)
1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诸暨 支行
1211024029245247019 460,084,848.40 106,282,547.81 14,814,499.67
2 浙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分行
3310010010120100551731 90,330,000.00 6,657,136.02 24,487,294.56
3 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绍兴诸暨 支行
577902839710118 62,370,000.00 21,040.00 13,000,807.14
4 中信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玉泉 支行
7332510182600057686 120,000,000.00 120,000,000.00 14,293.28 合计 732,784,848.40 232,960,723.83 52,316,894.65 注: 存储余额 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