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07-06 |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锅股份")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6 年3月8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3月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人,监事会主席沈慧芬女士因公出差,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监事王文君先 生代为投票表决,符合《公司法》 、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 会主席沈慧芬女士召集、监事王文君先生主持,经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 议:
一、 《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15 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
2016 年3月22 日《证券时报》 、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
二、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61,971.78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6.38%, 实现营业利润-24,441.13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21.3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 净利润-15,493.74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319.33%.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四、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 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息人民币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5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虽然公司
2015 年度因为坏账计提等出现亏损,但公司主业 锅炉制造业仍相对稳健,现金流情况也相对较好,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并兼顾了股东的 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遵循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的规定和要求.
五、 《关于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 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和运行情况."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
2016 年3月22 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 上述第
一、
二、
三、四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