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6 |
1 适航培训课程目录 1.
目的 本咨询通告作为《适航审定人员培训管理程序》 (AP-00-AA-2007-01 R1)的补充,为从事航空器适航审定工作的工程人员、试飞员和相关专业 人员提供经评估合格的适航培训课程目录. 2. 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提供的适航培训课程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 定系统的人员(包括委任代表) ,也建议航空业界相关从业人员参加该培训 课程. 3. 背景 长期以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以下简称 适航司 ) 通过组织国内民航科研院所和国外适航当局以及航空业界的相关专家,以 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为适航审定系统的从业人员提供了大量培训,提高 了适航审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对适航规章、程序、技术的深入了解. 为了对培训课程进行标准化管理,适航司颁发了一系列管理程序对适 航审定人员培训课程的组织、管理以及培训课程设置的框架性建议提供了 政策指导.2007 年12 月26 日,适航司颁发了适航管理程序《适航审定人 员培训管理程序》 (AP-00-AA-2007-01R1) ,对培训课程的组织和管理提出 原则要求.该程序将适航审定人员参与的培训分为二类:初始培训和在职 培训.2008 年2月15 日,适航司颁发了适航管理程序《航空工程师、试飞 员和项目支援专业人员国家培训大纲》 (AP-ARJ21-06) ,作为《适航审定人
2 员培训管理程序》的补充,提出了各专业适航审定人员应当参加的专业培 训课程的框架性建议. 在此基础上,适航司向适航审定系统有关单位和航空院校广泛征求了 专业培训课程意向,并将经评估合格的适航培训课程纳入本咨询通告. 4. 替代 本咨询通告替代
2008 年7月7日下发的《适航培训课程目录》 (AC-00-AA-2008-02) . 5. 培训课程的管理 5.1 培训类别 适航审定人员的培训分为二类:初始培训和在职培训.这二类培训均 包含适航基础培训要求和专业培训要求. 5.2 航空器适航基础课程 航空器适航基础课程由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承担,其培训课程由适 航司评估后列于附录
1 中. 5.3 专业培训课程 适航审定系统有关单位和各航空院校可承担专业培训.在收到适航审 定系统有关单位和各航空院校关于专业培训课程意向后,由航空安全技术 中心按照有关培训评估管理程序对其进行评估.经评估合格的培训课程列 于附录
2 中. 5.4 培训课程代码 培训课程的编号如下表所示.
3 培训类别 课程代码 基础培训 AA 专业培训-适航概述 G 专业培训-适航规章 AR 专业培训-管理程序 AP 专业培训-性能和试飞 F 专业培训-结构和机体 A 专业培训-动力装置 P 专业培训-机械系统 ME 专业培训-电子电气系统 AV 专业培训-发动机 E 专业培训-螺旋桨 PR 专业培训-生产制造 MA 专业培训-持续适航 CA 6. 培训记录的管理 完成培训后应由适航司和实施培训的机构共同颁发培训证书.实施培 训的机构应完整保留培训证书的复印件和相关培训信息,相关的培训信息 应至少包括: (1) 培训的日期;
(2) 每门培训课程的教员;
(3) 每门培训课程的教材和相关课件;
(4) 每门培训课程的学时;
4 (5) 学员信息,至少包括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