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7-06 |
2019 届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工作的通知 目前
2019 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已经进入结束阶段,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有序进行,各学院需认真做好毕业设计 (论文)的查重、评阅、软硬件验收、盲审、答辩、评优等工作.
现 将本学期毕业设计(论文)结束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盲审安排 从2019 届起,学校将逐步开展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盲审工 作,学院应在
5 月30 日9:00 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所有资料的提 交工作,务必请全体毕业生做好盲审准备.5 月30 日9:00 在J1-411 抽取盲审名单,欢迎学生及老师莅临现场监督. 1.5 月30 日15:00 前,学院汇总被抽盲审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
1 份,送至九龙湖校区教五-207,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至[email protected] 邮箱. 2.被抽盲审学生材料提交要求: 纸质版材料包括论文正本一份,其中论文封面、摘要、论文中不 要出现学生院系、姓名和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论文独创性声明和使 用授权声明请勿签名;
致谢环节不要出现在盲审论文中. 提交电子材料内容、格式必须与纸质版材料保持一致,压缩包命 名方式为:学号+论文题目. 3.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待论文完成后 安排再次送审. 4.6 月4日,学校将盲审意见返回各学院,各学院根据盲审结 果安排后续答辩及论文整改工作.盲审不合格论文不得参加后续答 辩,整改后再次送审.
二、 答辩安排 各学院需认真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毕业设计(论文)没有达到 教学基本要求或盲审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指导老师和评阅 老师通过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和论文评阅工 作,及时填写"答辩资格审查表"和"毕业设计(论文)评阅表". 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有关规定及教学进度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应在第
15 周(6 月3日后)进行,请各 学院在
5 月27 日前将答辩时间及地点录入系统,以便教务处安排专 家进行现场答辩检查.未经批准,各学院不得提前或延迟答辩时间. 各学院应在
6 月11 日前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平台上正式发 布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请各学院参照《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要求,认真完成本 届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工作.
三、 成绩评定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请按《东南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毕 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校机教[2017]171 号)执行.原则上,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整体成绩应符合正态分布.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比例如下:优秀:15%左右,不超过 20%;
"中等"及其以下成绩 的比例不低于 10%.
四、 论文评优 各学院按参加毕业设计人数 3%的比例申报校级优秀毕业设计 (论文),并在其中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毕业设计(论文)(比例约 为参加毕业设计学生人数的 1%).推荐申报江苏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在离校前参加现场答辩(具体安排将 另行通知)并提交相应申报材料,各学院申报数详见附件 1.
五、 卓越课题相关要求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卓越课题毕业设计(论文)的补充要求 的通知》 (校机教[2014]186 号)的要求, "卓越课题"毕业设计(论文)的企业导师需在系统(交流互动―指导日志/指导评价意见表) 中提交"企业教师毕业设计指导工作记录"、"企业教师毕业设计指 导评价意见表",为论文校内评审、推优以及后期的酬金报销提供参 考.注:若不填写,学生将无法提交论文定稿."卓越课题"毕业设 计(论文)学生答辩时,答辩小组需有企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