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7 |
CANVES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1381) 湛江项目的进一步发展 ― 一期及二期同步建设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5 年4月13 日,湛江粤丰接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关於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一、二期工程同步建设的通知》 ) , 表 示湛江粤丰须同步建设湛江项目一期及二期. 本公告由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4 年12 月15 日招股章程所披露的相关资料,本公司间接持有55 % 股本权益的子公司湛江市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湛江粤丰」 ) 与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订立日期为2013 年4月18 日的特许经营协议,,
湛江粤丰承诺分两期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的城市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 ) 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二期则为额外500吨)(「湛江项目」 ) .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2015 年4月13 日,湛江粤丰接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的通知(《关於湛江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一、二期工程同步建设的通知》)(「通知」 ) , 表示湛江粤丰须同步建设湛江项目一期及二期(「建设项目」 ) . 因此,湛江粤丰 须建设 城市生 活垃圾 日处理总 能力为 1,500吨 的湛江 垃圾焚 烧发电 厂,而 不会 再作任何分期分排. C
1 C 根ㄖ,湛江粤丰须负责为建设项目筹资,并须确保建设项目完成后湛江垃圾焚烧发电厂有能力为湛江市提供长期及稳定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 承董事会命 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主席 李咏怡 香港,2015年4月14日於本公告 日期,董事 会由执行 董事李咏怡 、 黎健文、 袁国桢及黎 俊东;
非 执行董事吕定昌及黎;
独立非执行董事沙振权、陈锦坤及锺永贤组成.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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