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7-07 |
七、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述地址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1、采购单位名称:东莞市新东元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东莞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岛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及炉内加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第5页联系人:邱先生、尹小姐
电话:076928822380/28822381 传真:076928822398 邮编:523009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联系人:梁锡恩、李学明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
81 号国际商会大厦
601 室.
电话:0769-21682660-807 传真:0769-21682600-806 E- mail:[email protected] 广东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二一九年 月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及炉内加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第6页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
1 投标报价
1、本招标项目为总价承包项目,合同价款包括投标人为 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一切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
2、若投标人对某些项目未报价,则应认为已包括在其它 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总报价内.
3、投标人的优惠条件应在投标文件中详细予以说明,并 与投标报价表一同密封,否则,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均将不予 考虑.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4 交货期 B 包:交货期为:270 个日历日,时间从中标通知书发出 之日起计算.第一批货物的交货时间由双方协商,以招标人通 知为准.中标通知书发出
7 天内,须进行土建提资,并提供土 建提资图纸.
5 投标 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5 份,1 份电子文件(U 盘,须含盖章版 PDF 投标文件和 WORD 版投标文件各一版). 文字采用 WORD 文档,计算表格采用 EXCEL 文档.
6 质保期 为项目通过 72+24 小时试运行合格后
24 个月.如个体设 备有更高要求的,遵循更高要求.
7 投标保证金 B 包:人民币壹万捌仟零壹元整(RMB:18,001.00)
8 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7 天内,向招标人提交金额 为本合同总价 10%的不可撤销银行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 合同的担保,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 72+24 小时试运行合格后
7 天止;
2、合同签订后,在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
20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金额为合同总价 10%的定金.
3、中标人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开箱验收合格,中 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
20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 至该批货物价款的 70%;
4、整体项目通过 72+24 小时运行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 交请款报告后
20 天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到货货物及服 务的合同金额的 85%;
5、整体项目通过试运行和招标人组织的完工验收合格并 结算完毕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
20 天内,招标 人向中标人支付至结算价的 95%,中标人提供至结算总价格 100%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6、结算余款 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通过质保验 收,无质量服务问题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中标人.
7、每次支付款项前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等额有效增值 税专用发票.
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日历日)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及炉内加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第7页10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中标注 号的为关键参数或指标,对这些关 键参数或指标的任何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废标. 同时,为方便评委评标,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前页制 作评标指引. 东莞市海心沙资源综合利用中心环保热电厂循环水处理设备、加药设备及炉内加药设备采购项目(三次招标) 第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