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9-07-07 |
66 一氯化汞和一硫化汞不受本规章限制.
103 禁止运输亚硝酸铵以及铵盐和无机亚硝酸盐的混合物.
105 符合 UN
2556 或UN
2557 的说明的硝化纤维素可划归4.1 项.
106 只在空运时才受本规章限制.
113 化学性质不稳定的混合物禁止运输.
117 只在海运时才受本规章限制.
119 制冷机包括专门为在内隔间低温保存食品或其他物品设计的机器或其他器具, 以及空 调装置. 制冷机和制冷机部件如所包含的2.2 项气体少于12 千克或包含的氨溶液(UN 2672)少于12 升,即不受本规章限制.
122 每一现已划定的有机过氧化物配制品的次要危险性、控制温度和危急温度(如果有的 话)、类属条目编号载于2.5.3.2.4 中.
127 其它惰性物质或惰性物质混合物可由主管当局斟酌使用, 只要这种惰性物质有同样的 减敏性质.
131 减敏物质必须明显地比干的季戊炸药敏感度低. -
287 -
132 在运输过程中,这种物质必须避免阳光直射并贮存在阴凉、通风的处所,远离一切热源.
133 如在容器中受到过度限制,该物质可能会表现出具有爆炸性.根据包装规范P409 批 准使用的容器,是为了防止受到过度限制.当原籍国主管机关根据 4.1.3.7 批准使用 包装规范P409 规定以外的其他容器时,包装应加贴 爆炸品 次要危险性标签(1 号 式样,见5.2.2.2.2),除非因试验数据证明该容器中的物质不呈现爆炸性,原籍国主 管机关允许对使用的具体容器免贴这一标签(见5.4.1.5.5.1).在这种情况下,也应考 虑7.1.3.1 的规定.
135 二氯异氰脲酸的二水合钠盐不受本规章限制.
138 对溴苄基氰不受本规章限制.
141 做过充分的热处理以致在运输期间不呈现任何危险性的产品,不受本规章限制.
142 用溶剂提过油的大豆粗粉,若含油不超过 1.5%,含水不超过 11%,且基本上不含有 易燃溶剂时,不受本规章限制.
144 按体积含酒精不超过24%的水溶液,不受本规章限制.
145 在空运以外的其他情况下,III 类包装的酒精饮料如以不超过
250 升的贮器装运,不 受本规章限制.
146 在空运和海运以外的其他情况下,II 类包装的酒精饮料如以不超过5 升的贮器装运, 不受本规章限制.
152 这种物质的分类将随粒径和容器不同而异,但界线未曾以试验方式加以确定.适当的 分类必须按2.1.3 的要求作出.
153 本条目仅适用于下述物质:经过试验证明物质与水接触时既不燃烧,也不表现自发引 燃的倾向,并且所放出的气体混合物是不易燃的.
163 第3.2 章的危险货物一览表中用名称具体列出的物质不得按这个条目运输.按这个条 目运输的物质可含有不超过 20%的硝化纤维素,但硝化纤维素的含氮量按干质量计 算不得超过12.6%.
168 如石棉浸没或固定于天然或人造粘合剂(如水泥、塑料、沥青、树脂或矿石)中的方式 可使之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有危险数量的可吸入石棉纤维逸出,即不受本规章限制.含 有石棉又未达到这一要求的制成品, 如其包装做到在运输过程中不会有危险数量的可 吸入石棉纤维逸出,也不受本规章限制.
169 固态邻苯二甲酸酐和四氢化邻苯二甲酸酐如含马来酸酐不超过0.05%,即不受本规章 限制.熔融邻苯二甲酸酐如温度高于其闪点且含马来酸酐不超过 0.05%,应划入 UN 3256.
172 具有次要危险性的放射性物质必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