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7 |
44元.因你无法联系,现根据 《 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向 你公告送达以下仲裁文书及相关材料: 1.应 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
2.申 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副本及相关证据;
3.当 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 (或 主要负 责人 )身 份证明书、答辩书用纸. 本公告已于⒛19年 6月 5日 张贴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高新技 术园福园二路光阳电机工业园1栋 .你可到深圳市宝安区劳动人事争 议仲裁委员会福海派出庭领取以上文书及材料 (联 系人:梁小姐,
电话:85900252). 在公告期内前往领取的,以领取之 日为送达时间. 逾期未领取的,自 张贴之 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和 相关证据材料的期限为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本委定于2019年 7月 26日9:30在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综治中`心 二楼福海派出庭开庭审理此 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安 二o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