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7-07 |
我们作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我们认为此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 的实际需要与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 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公告编号:2019-012
2 (本页无正文,为《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俞鹂 贺芳 郭瑞琴
2019 年5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