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07-07 |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枣庄市山亭区的单晶太阳能资源, 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 势转化, 达到光伏农业扶贫的目的,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 )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于2015 年5月26 日签署 《枣庄市山亭区单晶光伏农业扶贫发电项目投资合作意向协议》 (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 ,双方拟就枣庄市山亭区开发单晶太阳能光伏农业扶贫 发电项目达成合作协议.
一、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 甲方同意并积极支持乙方在枣庄市山亭区开发单晶太阳能光伏农业扶 贫发电项目,计划总装机容量
400 兆瓦,投资
35 亿元,规划占地
12000 亩,具 体区域位置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二)乙方拟在山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 资、建设与运营;
(三)本项目自正式投产之日起经营期为
25 年.经营期满后,经甲、乙双 方同意可通过重新签订协议的方式延长经营期限.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的合作, 有利于公司借助山东省枣 庄市山亭区太阳能资源优势,大力推广单晶价值和品牌价值,促进公司长远战略 目标的实现.本合作协议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 不存在因履行本协议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的情况.
三、风险提示 本合作协议属双方合作的意向性协议, 对于投资方式等具体合作内容尚需进 一步沟通和落实, 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