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7 |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于2014 年12月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 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12,503.93万元、 超募资金10,192.54万元及利息1,249.03万元,共计23,945.50万元 (受审批日至实施日利息收入影响, 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 户当日实际余额为准)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 用于偿还银行借款2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945.50万元.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 币39.90 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39,221,172.21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利安 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3月14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
2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11]第1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根据 《公司法》 、 《证券法》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 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 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1 年4月12 日, 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 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集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吉林省集安市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公司 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2013 年8月13 日, 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吉林省集安益盛汉参中 药材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益盛汉参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由益盛汉参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14 年11 月20 日止,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
2014 年11 月2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账户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
0806222029000885123 119,250,176.04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
22001646238055004914 30,830,239.03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市支行
07651001040006553 36,434,480.25 吉林省集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0750602011015200000507 224,240,589.3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安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