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7-07 |
买方拟以总价人民币 700,000,000元向卖方收购南通太平洋100%股权.2015年12月17日,买方与 卖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收购价格下调至人民币600,000,000元. 2015年12月21日,中集安瑞科与南通太平洋及春和集团签订财务资助框架协 议,,
中集安瑞科向南通太平洋提供贷款及就其正常营运的融资需求提 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00元. 根踩鹂乒,由於收购协议的部份先决条件未能满足或获豁免,中集安 瑞科董事会认为卖方违反了收购协议项下重大条款.经审慎考虑并谘询中集 安瑞科法律顾问后,中集安瑞科董事会决定终止该收购.2016年6月1日,中 集安瑞科投资控股 (深圳)有限公司向卖方发出了终止通知函,终止收购协 议,并要求卖方退还中集安瑞科已支付的第一期代价款及预付代价款共人民 币178,634,000元.同日,中集安瑞科向南通太平洋及春和集团发出终止通知 函,终止财务资助框架协议,要求南通太平洋退还中集安瑞科已提供的人民 币482,051,584元贷款,并解除已提供予或有利於南通太平洋的银行贷款担保 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元. 考虑到中集安瑞科与南通太平洋及卖方的磋商情况以及中集安瑞科目前所t 解的南通太平洋及春和集团的财务状况,从谨慎角度出发,中集安瑞科将 在2016年6月30日止的半年度财务期间内对上述已支付提供的第一期代价 款、预付代价款、贷款及担保额做合计约人民币12.1亿元的大幅拨备. 受此影响,报告期本集团未经审计的合并归属於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预计将 录得亏损. 本公司认为,中集安瑞科终止有关收购南通太平洋全部股权的交易并终止相 关财务资助框架协议的事项不会影响本集团业务的正常运营,本集团的财务 状况依然保持稳健.本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并采取适当措施保护本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本公司将按照法规法律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报告期未经审计的综合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基於本集 团之内部合并管理帐目,及由本公司管理层作出之初步预估,而非根竟 核数师审核或审阅的任何数蜃柿隙鞒.
4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预期於二零一六年八月刊发的本集团中 期业绩公告,并於买卖本公司股份时谨慎行事. 本公告登载於本公司网站(http://www.cimc.com)及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 ,以供查阅. 承董事会命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于玉群 公司秘书 香港,2016年7月15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非执行董事王宏先生 (董事长) 、王宇航先生 (副董事长) 、王志贤先生及刘冲先生,执行董事麦伯良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潘承伟先生、潘正启先生、及王桂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