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9-07-07 |
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 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拟订勘察设计、施工、装饰装 修、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的政策、规定;
组织协 调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负责外地企业 进高承包工程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组织拟订 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 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指导和组织建筑工程质量等级核定,受理 工程质量问题投诉;
负责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
负责建筑企 业安全资格认证;
组织或参与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 处理.
7
(九)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备 案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城市有关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
负责 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 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负责政府投资及大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 审查工作;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民用建筑结合修建人防工程 的管理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
(十)承担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 任.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 行业标准定额及省、潍坊市有关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 准、统一定额工作;
组织编制高密市地方补充定额和地方材料 价格信息,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 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 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
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 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监督执行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 质标准. (十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 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 筑节能项目;
负责城区小康河管理;
编制实施城市供水发展规 划、城市节水规划和城市排水专业规划;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 市供水、节水和排水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规定,对城市供水、 节水、排水实施行业管理;
负责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工作;
负 责城市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工作;
负责城乡供水设施及管网建 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和城
8 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
组织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 系统职工培训工作;
负责建设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执业资 格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工 作. (十三)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 定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高密市委、高密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高密市人 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高发〔2010〕5 号文,设立高密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高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截止
2018 年12 月31 日,共有 编制
198 人,其中行政编制
26 人,事业编制
172 人.配备局 长1名、副局长
3 名,科长(主任)8 名.下设办公室、组 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行业管理科、城市建设 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科
8 个职能科室.下辖
11 个事业单位,包括高密市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正 科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园林管理处(正科级事业单位),高 密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建筑工程管 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副科 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市政管理处(副科级事业单位),高密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科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小康 河综合管理办公室(副科级事业单位),高密市建设工程招投 标管理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高密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