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旋风 | 2019-07-07 |
000571 证券简称: 新大洲 A 公告编号: 临2014-042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8月1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 本公司同意与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枣矿集团" )按 照持股比例,为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九 集团" )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 (以下简称 "工行牙克石支行" ) 申请一年期总额人民币 1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合 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为其提供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 7,650 万元.担保期 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三年.银行借款用于补充短期营运资金. 本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本担保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 特别说明: 本公司于
2013 年4月2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13 年8月12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枣矿集团按照持股 比例, 为五九集团在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人民币
6 亿元范围内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事 项,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履行.本次担保事项仍为上述担保事项的延续,并非在前 述基础上新增担保,应本次贷款银行工行牙克石支行要求出具董事会决议. (相 关内容请见本公司分别于
2013 年4月25 日、2013 年8月1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 、 《中国证券报》 、 《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3-
12、临2013-
14、临2013-30. )该担保事项已获得枣矿集团、
2 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3月3日注册地点:牙克石市煤田镇矿区路 法人代表:孙彦峰 注册资本:72,870.59 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采掘 与本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的子公司, 本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持有其 51%的股 权. 股权结构: 截止
2013 年12 月31 日, 五九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63,480.86 万元、 负债总额 69,672.87 万元 (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22,000 万元、 流动负债 68,721.27 万元)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93,807.98 万元.2013 年度实现营 业收入 69,211.99 万元、利润总额 14,963.49 万元、净利润 11,043.43 万元.截止
2014 年3月31 日,五九集团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 163,344.62 万元、负债总额 67,834.37 万元 (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 22,000 万元、流动负债 66,882.76 万元)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0 万元、净资产 95,510.25 万元.2014 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 入11,699.09 万元,利润总额 2,409.91 万元、净利润 1,677.98 万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00% 上海新大洲投 资有限公司 新大洲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44.92% 6.08% 49%
3 为支持五九集团的发展, 本公司同意与枣矿集团按照持股比例,其中本公司 按照合并持有五九集团 51%的股权比例,枣矿集团按照持有五九集团 49%的股 权比例, 为五九集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牙克石支行申请一年期总额人 民币 1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借款之日起三 年.银行借款用于补充短期营运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