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07-07 |
110 电话报警, 船山公安分局指派警力到场维护施工秩序.
(二) 电磁辐射调查情况.根据国网遂宁供电公司提供的环保相关资料和成都同洲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6月14 日 出具的监测报告, 复桥镇寨子村
4 社3个监测点位的电场强度在 0.76V/m 至59.19V/m 之间, 其值远低于 《电磁环境控制 限值》 (GB8702-2014) 公众 4000V/m 的控制限值;
磁感应强度在 4.77*10-2?T 至7.70*10-2?T 之间, 其值远低于 《电磁 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公众 100?T 的控制限值.
(三) 电磁辐射最新检测情况.经与村民代表沟通, 村民代表要求对电磁辐射和线路安全距离重新进行检测.在村民 代表认可的情况下,
2017 年8月22 日, 我区邀请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到现场检测,
8 月24 日的检测结果显 示 本次监测所有点位的工频电场强度、 工频磁感应强度均满足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中工频电场强度 4000V/m、 工频磁感应强度 100?T 的限值要求 .
(四) 群众走访情况.在案件处理调查过程中, 夏玉蓉、 杨大康、 杨大学、 席国琼等
4 名村民代表全程参与.8 月21 日, 调 查组对复桥镇寨子村
4 社12 户村民进行走访调查, 村民仍对周边的线路安全表示担忧. 综上,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的 (信20170820136) 信访件所反映的强制施工建设
110 千伏输出线路属实, 电磁 辐射未超过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 (GB8702-2014) 标准. 经查, 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位于射洪县沈水河仁和段, 该流域段属于环境敏感地带和生态脆弱区域, 该公司不具备 氯化物处理工艺, 长期严重超标排放.2017 年7月4日, 射洪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和县环境监测站对四川菜旺食品有 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排放情况进行检查采样, 采样检查报告显示: 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氯化物排放浓度为 7150mg/L, 超 《四川省水污染排放标准》 (DB51/190-93) 规定 22.83 倍.7 月11 日, 县环保局对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超标行为进 行立案查处.7 月13 日, 县环保局作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射环 〔2017〕 违改字 1-17 号) , 责令四川菜旺食品有 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治.
2017 年7月13 日, 射洪县环保局向县经科局递交 《关于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停电处理的函》 (射环函 〔2017〕
52 号) , 函告县 经科局配合县环保局执法, 对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等
19 家环境违法违规 散乱污 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7 月17 日, 县经科局根据 《省环保厅、 省经信委关于对环境违法违规 散乱污 企业实施强制停电措施的通知》 (川环发 〔2017〕
28 号) 对屡查屡超, 污染严重, 未完成污染治理或被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停产整治的企业, 实施强制停电措施 和 《县环 保局关于违法违规企业进行停电处理的函》 (射环函 〔2017〕
52 号) 要求, 组织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等
19 家企业召开 射洪县工业企业环保问题督促整改工作推进会, 向企业宣读 《停电处理的函》 , 明确采取停电处理措施, 要求四川菜旺 食品有限公司等
19 家企业在停电期间加快整改.7 月17 日, 县经科局向国网明珠公司发出 《关于对兴利生物能源公司 等19 户环保违规违法企业进行停电处理的通知》 (射经科发 〔2017〕
33 号) , 要求国网明珠公司按照中止电力供应相关 程序对四川菜旺食品有限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