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7-07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0 月29 日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 年10 月24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张茂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监事会为临时监事会.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三季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 月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公告编号:2018-028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布的《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 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8-029) .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连云港 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 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的各项规定, 未发现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 情况, 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 况;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 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依法履行监事 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
(二) 《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季 度报告》 . 公告编号:2018-028 连云港市东海县水晶之都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8 年10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