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ou—灰機 | 2019-07-07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投标人承诺书;
九、资格审查资料;
十、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
第五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第八章 投 标文件格式 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 应附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4.1 项投标人资质条件全部内容.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 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