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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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石油工业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 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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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实施 中国石油夭然气总公司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夭然气行业标准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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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3 石油工业车用压缩天然气气瓶 安全管理规定 主肠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 规定了 气瓶的设计、制造、安装、充装、 使用 、检验、报废和管理工作中的基本安全要 求.
本标准 适用于公 称工作压力1
9 .
6 -2
1 .
7 M P a 、容积5
0 - r
9 0 L ,安 装在汽车上 盛装天然 气作为汽车 燃料的 钢质无缝气瓶( 以 下简称气瓶) 的安全管理. 本标准 气瓶使用地区的许用温度应为:-
5 0 - - / -
6 0
0 C.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气瓶. 弓1用标准GB12135-8
9 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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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钢质无缝气瓶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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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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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钢质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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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气瓶气密性试验 方法 G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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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气瓶颜色标记 GB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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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氧气瓶阀
3 术语3.1公称工作压力 指气瓶在基准温度为2
0 0 C时的限定充装压力.
3 .
2 .高工作压力 指气瓶在充装、使用过程中,允许达到的最高压力. 万.3车用压绪天然气 指油气田供应的、经过 净化处理的高压天然气.甲 烷含量为 呱以 上,含水量低于1 x
1 o '
0 , C 以 上成分小于1 肠, H '
s 含量低于
5 0 X
1 0 一a总则 气瓶的外表面为棕色,加淡黄色环一道,同时标注 '
天然气 字样,具体样式按G B
7 1 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气瓶不允许盛装除天然气以外的气体和液体.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按本标准向局级安全部门报告本单位拥有气瓶的规格、数量及安 全使 用情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档案, 档案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气瓶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 内容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记录、检验 记录 检验和管理部门均应遵从本标准,石油系统的各级安全部 门屯4. 况4. 等走负责监督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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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0 1 一.6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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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实旅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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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 }
3 e 材料 制造 气瓶的 材料应符合我国 通用气瓶产品国家标 准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并应 有质量合格证明
5 .
2 气瓶材料必须是平炉、电 炉或 吹氧碱性转炉冶 炼的镇静钢, 坯料应适合于压力冲 拔加工, 并具 有良好的耐 低温冲 击性能.
5 .
3 采用国外材料制造的气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 材料牌号 应是国外 气瓶用标准所列的牌号;
b . 钢材应在退火状态下供货, 最大布氏 硬度为2
1 0 ;
c . 化学成分稳定,硫、礴含I t应小于. .
0 8
9 0 , d . 材料的其他技术 要求和性能数据,一般不 低于我国相 应气瓶国 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规定.
5 .
4 气瓶制造单位必须按炉 、暇号对制造 气瓶的材料进行化学成分验证 分析, 按批号 进行机械性能 脸证检查,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探伤、低倍组织等验证检查. 右设计6.1气瓶的设计单位,必须从经省部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的 气瓶 设计单位中选择.
6 .
2 气瓶的设计原则 应符合 安全可靠、经济 合理的要求, 并便于制造、 使用 、维护和检验.
6 .
3 气瓶的设计文件应由省部级主管部门,参照 (
7 9 )劳总锅字1
8 号《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 的规 定审批. 经审查批准的设计 文件,由审 批部门在总图上盖审批标记.
4 6 .
4 气瓶设计单 位必须向 气瓶设计的审批机构 提供完 整的设 计文件,包括下列各项: a . 设计任务书: b . 设计图 样, c . 设计计算书, 其中 应有容积计算、强度计 算、必要的刚 度校核、设计壁厚的选定 等内 容;
d . 设计说明书,应包括设计参数的选择和依据、材料的选择、附件的选择、主要生 产工艺要 求、检验要求等: e . 标准化审查报告;
f . 使用说明书,应包括气瓶的安装使用及安全操作要点.
6 .
5 气瓶的瓶体必须采用无缝结构.
6 .
6 设计计算采用的屈服强度,对正火或正火加回火材料, 不得大于抗拉强度的7
5 帕,对淬火加回火 材料,不得大于抗拉强度的6肠. 了 翻造
7 .
1 气瓶的制造单位,应从具 有足够 的加工装备、技术力爱和检侧手段,并经省 部级主管 部门和国 家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的气瓶制造单位中选取.
7 .
2 气瓶在批 量生产前,必须先进行 试制和 试验. 试制产品需经省部级主管部门 组织有关部门和单 位鉴 定合格, 方可批量生产. 了.3气瓶必须是利用固态钢料,经冲压拉伸热旋压收口制成.气瓶的瓶体上不得有任何焊接 痕迹, 而且在封口 过程中 不得添加任何金属.
7 .
4 气瓶应按同一设计、同一炉、雄号材料、 同一制造工艺以及按同一热处理规范进行连续处理的条 件 分批, 批A不得 大于5
0 2 只.
7 .
5 气瓶制造的检验和检验项目 应符合 G B
5 0
9 . 的有关规定. 了.6气瓶的技术 条件应符 合《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中 有关气瓶鉴定的内 容和要求. 冬S丫5853-837.7气瓶的钢印标记应符合G B
5 0
9 9 的规定.
7 .
8 气瓶出 厂时,制造厂应逐只出具产品合格 证, 按批出 具批量检验质量证明书, 其内容应符 合G B
5 0
9 9 的 规定,同 时在产品 合格证上注明制造单位的许可 证编号.
8 气瓶附件
8 ,
1 瓶阀的制造单位必须持有国务院主管部门 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8 .
2 瓶阀应满足下列要求: a . 瓶阀材料不与瓶内夭然气发生化学反应,也不能影响气体的质量;
b , 瓶阀 上与气瓶连接的螺纹必须与 瓶口内螺 纹匹 配, 并符合相应 标准的规定,阀 体材料强度应 不低于 9B
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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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的相应内容;
c . 瓶阀的手轮材料应具有阻燃性;
d . 瓶阀上应装有爆破片, 其爆破压 力应略高于气瓶的最高工作压 力;
e . 同一规格、型号的瓶阀,重量允差不超过5 肠;
f . 瓶阀出厂时,应按只出具合格证.
8 .
3 与气瓶相连的管路承压能力应略高于气瓶的工作压力.
8 .
4 充气接头及减压器均应符合相 应标准.
9 进口气瓶的份理
9 .
1 进口气瓶到货后,必须经过国家商检局商检,其中的安全性能检验由专业检验单位检 验.未经 检验的气瓶不得安装使用.
9 .
2 外贸经营单 位和收用货单 位, 应对 气瓶的 先进性、合理性和可靠性负责.外 贸单位在签定合约 时,应选派熟悉气瓶业务的人员参加谈判.在合约中必须注明下列各项: a . 设计 、制造、安装、检验依据的规范和标准;
b . 产品 的随机文件, 包括产品图样、强度计算书、 产品 质量证明 书、使用说明书 和爆破片排 量计算书;
c.索赔期限 ,保证期限.
9 .
3 合约签定后, 应及时上报局级安全部门备案.
9 .
4 进口 气瓶的 安全 性能检验项目 包括: a . 随 瓶技术文件的校核;
b 产品 安全性能检验,具体检验项目和 数量由 检验 单位确定,由 局级安全部门 核定: c . 合约中其他需要检验的安全性能项目.
9 .
5 气瓶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后,由检 验单位出 具检验报告, 经局级安全部门备案 后, 提交收用货单 位.需 要索赔的,由收用 货单 位根据检验报告提出 索赔要求,经商检机构 审核后,出 具商 检证.
1 0 安装与调试
1 0 .
1 气瓶的安 装是指用固 定卡具的方式,将气瓶紧固在汽 车的适当 位置,以及 合理地布置与 气瓶相 关的其他附件. 包括气瓶截 止阀 、管路、充气阀减压器、点火 控制系统等.
1 0 .
2 气瓶及其附件在组装前,必须核对出 厂检验合格证或 质量证明书,否 则不能使用.
1 0 .
3 气瓶及其附件在组装前,必须分别进行 性能 检验或 试验,合格 后方可 安装.安装后必须进行系 统管路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 气瓶公 称工作 压力的1 .
1 倍. 试验时 采取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具体 要求见G B
1 2
1 3
7 ,
1 0 .
4 气瓶的安装工作, 应由 局级以 上( 含局 级) 安全 部门 认可的专 业单 位承担. 安装人员应经过专 门 的技术培训,调试人员还应熟悉汽车的原 理及构造, 并能熟练驾驶各类车 辆. S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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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 .
5 安装气瓶的汽车,需经过系统管路气密性试验、充装天然气试验、点火试验和运行试验,合格 后方可移交给用户.
1 0 . '
气瓶安装出 厂时, 应做好登记.内容包括:车型 、车号 、车况 、车属单位、 气瓶的出 厂检验标 记、气瓶安装、调试情况 等. 详见附 录A( 补充件) .
1 0 .
7 气瓶的产权单位应选择车况较好、实用性强、便于安装、充气的车辆进行改装.选送技术好、 责任心强的驾驶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后,由 局级安 全部门 发给准予驾驶安装气瓶汽车 的准 驾证.10.8各种类型的客车不宜安装气瓶, 不许将气瓶安装在客车车厢和密闭的 行李箱内.
1 0 . , 为了防止气瓶受到强烈的碰撞和避免阳 光暴晒,安 装在车槽下、大梁旁的应设置既一 有一定刚 度,又可方便拆卸的管式防护栏;
安 装在车槽内 的应设置板式 遮阳 橱,同时 涂刷 红白 相间的安全标 志.10.10悬挂式安装的气瓶必须安全可靠.
1 0 .
1 1 气瓶与连接管道的接口处,开关 应易于 操作.
1 0 .
1 2 气瓶及全系统应至少设有一只按计 量规定定期 标定过的压力表.压力 表的精度等级不低于
1 .
5 级.表盘的刻度极限值应为气瓶公称工作压力的2 倍左右.
1 0 .
1 3 减压器与汽化器之间的软管连接必须紧固无泄漏.
1 0 .
1 4 如果气瓶及系统管路离汽车 排气管之间 距离小于工 o o m m, 就应设置中间填充硅酸铝纤维的隔 热板.10.15装有气瓶的汽车上,应根据车型至少装有一只4 k g 或8 k g 容量的干粉灭火器.
1 1 充装11.1设置气瓶充装站, 应向 省部级安全部门提出注册登记书 面申请.经审 查, 确认符合条件的,由 省部级安全部门 发给注册登记证.未办理注册登 记的,不得从事 充装工 作.
1 1 .
2 气瓶充装站应具备下列 条件: a 有保 证充 装安全的管 理体系 和各项管 理制度及安全措施. b . 有熟悉气瓶充装安全 技术的管理人员和经过专 业培训并取得 局级安全 部门 颁发的操作证的操 作人员: c . 有适当 的场地、设施、装备和检测手段;
d . 充装站应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的充装安全工作.
1 1 .
3 气瓶充装前,充装站应有专人对气瓶进行检查,对无制造许可证单 位制造的气瓶和未经局级安 全部门认可的进口气瓶,拒绝充装.
1 1 .
4 属于下列情 况之一者, 必须进行妥善处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