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 2019-09-10 |
3 ― 附件 进口废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固体废物进 口管理办法》 ,进口列入限制进口目录的固体废物实行许可管理.
本 规定适用于申请进口《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中 废纸的环境保护管理.
二、进口废纸的企业除符合《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 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许可条件
(一)生产能力应不小于
5 万吨/年,并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 适应的制浆、造纸等生产加工设备.
(二)符合《造纸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废纸企业或相关生产线未被列入《工业行 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
(三)依法依规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符合排污许可证相关规定.
(四)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应符合强制性清洁生产 审核的有关要求.
(五)按照《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规范 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监测报告, 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监测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当 ―
4 ― 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正常运 行,并公开自动监测结果.
(六)近两年内没有因将进口废纸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许可证载 明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七)近一年内没有因以下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进口废纸分选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废物未进行无害化 利用或处置,包括将上述残余废物中的废塑料未经加工清洗等方式 处理干净直接出售,以及交由个人或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进 行利用或处置;
2.未将脱墨工艺产生的脱墨渣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八)具有附
1 所列的加工利用废纸的加工利用场所、设备、污 染防治设施和措施,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经所在地省级环境 保护主管部门组织核实合格.
三、其他规定 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变更、 遗失处理等程序,应当执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 境保护管理规定》 .此外,还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一)本规定实施后首次申请进口废纸的企业,应当提交所在地 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出具的核实表(见附 1) ,以及省级环境保护 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加工利用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 部门的监督管理情况出具的《监督管理情况表》 (见附 2) .核实表有 效期一年.有效期内企业有新、改、扩建项目的,核实表应当重新 核实并提交. ―
5 ―
(二)再次申请进口废纸的企业,应当提交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 门根据企业加工利用场地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 监督管理情况出具的《监督管理情况表》 .核实表过期的,应当重新 核实并提交. ―
6 ― 附1进口废纸企业环境保护核实表企业名称: 核实的加工利用场所地址: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1.加工 利用场所 1.1 厂区应符合当地政府的功能区规划要求,与居民区 的卫生防护距离符合环评及其批准文件要求.加工利用 场地面积与其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查看土地征用许可文件或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厂房的租用 合同等;
现场检查. 1.2 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区、原料区、生产区、 产品贮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利用废物的贮存和 处理区) .各功能区应相对独立,有明显的界限和标识. 查看厂区平面布置图;
现场检查. 1.3 加工利用场地建有围墙,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 损现象.废纸的贮存、分选、加工场所,以及产品和不 可利用的废物应在具有防雨、防风、防火等功能的专门 场地内.废纸露天贮存的,应当采取防雨措施,贮存场 地雨淋废水应集中收集、处理. 查看消防意见书、安全许可证或安监 部门意见等;
现场检查. ―
7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2. 加工利用 设备 生产能力不小于
5 万吨/年, 并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 应的制浆、造纸等生产加工设备.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设备购置合同、设备清单等;
现场检查. 3.污染防治 设施和措施 3.1 厂区具有雨污分流、污水收集系统.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现场检查. 3.2 应建有与加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污水收集、处理设 施,排污口应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排污口规范化要求,并 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如果独立排污,生产和生活污 水必须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满足 《制 浆造纸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 或者地方相关标准的要求, 废水监测指标必测项目为:pH、COD、BOD
5、悬浮物、色度、氨氮、总氮、总磷等指标,有含氯漂白工艺的还应 监测可吸附有机卤素和二f英;
如果污水纳管排放,生 产和生活污水经过预处理后应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后排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 年底前,应完成纸浆无 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查看环境监测制度和
1 年内监 督性环境监测报告;
现场检查. ―
8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3.污染防治 设施和措施 3.3 具有分选、上料、锅炉、热电厂及焚烧炉的企业, 应配备相应的废气治理设施, 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废纸分选、上料过程产生的粉尘、用于锅炉燃料的煤粉 尘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
用于供热锅炉产生的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排放满足《锅 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配备热电厂产生的废气 污染物排放限值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恶臭污染物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地方另有标准的,应同时满足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废气其他污染物监测指标应结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文件和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要求确定;
配备锅炉或 热电厂的监测指标为相应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污染物指 标.必测指标为 SO
2、NOx、烟气黑度、烟尘、颗粒物等 指标,配备热电厂的还应监测汞.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查看环境监测制度和
1 年内监 督性环境监测报告;
现场检查. 3.4 应配备噪声治理设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 厂界噪声环境排放标准》要求或者地方相关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 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 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 告) ;
查看
1 年内监督性环境监测报告. 3.5 废纸制浆、造纸过程中分选出的不可再利用的废渣, 应使用防漏设施盛装运输,避免污水和废渣撒漏. 查看环境管理制度;
现场检查. 3.6 依法依规取得排污许可证,并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 查看排污许可证. ―
9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3.污染防治 设施和措施 3.7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污水处理污泥和其他不可 利用废物的贮存设施应有防风、防雨和防渗措施.对该 类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自行处理处置的,应当通过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污染物达标排放;
委托其他单位处理 处置的,所委托的单位必须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 规定.分选或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废塑料需要销售给其 他单位作为原料利用的,必须在销售前经加工清洗等方 式处理干净(委托其他单位清洗的,所委托的单位必须 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规定) , 且接收单位应符合环 保要求并具有相应种类废塑料的无害化加工利用能力.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
查看处理处置协议,废塑料委 托清洗协议,接收单位具有相应种类 废塑料无害化加工利用能力的证明文 件;
查看经营记录簿、销售发票;
现 场检查. 3.8 脱墨工艺产生的脱墨渣及其他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 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并通过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自建焚烧设施处置脱墨渣的,焚 烧设施建设及废气排放限值应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 控制标准》要求,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产生的焚 烧飞灰应交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处置;
脱墨渣不能自行处置的,应交给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 资质的单位处置. 自建焚烧设施的,查看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准文件和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准文件(或者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并查看
1 年 内监督性环境监测报告;
委托处置的, 查看处理处置协议、核实转移申请、 转移联单(含返还联单)和处理单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经营情况记录 簿;
现场检查. 3.9 禁止将进口的废纸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许可证载明 的利用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 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及有关固体废物 进口、运输,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原始 凭证,如报关单、运输合同、付款单 据、销售发票、纳税申报表、税收缴 款书(完税凭证)等;
现场检查. ―
10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3.污染防治 设施和措施 3.10 建立进口固体废物加工利用经营情况记录制度.应 如实记载每批进口固体废物所使用的许可证号、报关日 期、进口金额、进口口岸、进口数量,到厂日期和数量, 运输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加工处理或者利用进口废 物量、时间、产量和流向. 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及有关固体废物 进口、运输,产品销售等环节的原始 凭证,如报关单、运输合同、付款单 据、发票、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 (完税凭证)等.现场检查原料和产 品的库存、加工利用、销售情况及不 可利用废物的处理情况. 3.11 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急物资、设备、场所,如应急处置的常规用品、人员自身防护装备、 应急监测仪器等. 查看应急预案演练记录以及相关培训 记录;
查看购置发票等原始凭证;
现 场检查. 3.12 设置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相关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 工作. 查看环境管理制度文本,现场询问管 理人员. 3.13 所进口的废纸必须符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 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废纸或纸板》要求.未发现有进口 不符合 《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废纸或纸板》的废纸. 查看经营情况记录簿、固体废物进出 口检验检疫记录;
现场检查. 3.14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符合强制 性清洁生产审核有关要求. 查看加工利用企业所在地省级环境保 护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公布强制性清 洁生产审核名单, 清洁生产审核有关证 明文件等相关资料. ―
11 ― 项目核实标准核实方法要点核实结果不合格 原因 合格不合格 3.污染防治 设施和措施 3.15 按照《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相关标 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制定监测方案、保存完整的原始 记录、监测报告,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按规定公开 监测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安装使用污染源自动 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保证正常运行,并公开自 动监测结果. 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 批准文件和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 准文件(或者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报告) ,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建 设、验收等材料,监测方案、监测报 告,自行监测方案、自行监测记录及 信息发布情况,现场检查. 4.危险废物 管理制度 如有危险废物产生,则产生单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管理 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相关资料;
同时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上述均需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产生的危险废物如不能自 行处理处置,则需要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处置. 查看危险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