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07

2019 年第一批前

2 期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川页计经[2019]10 号)决定对该平台进行开发.拟新建阳 101H1 平台站

1 座,设计规模为 60*104 m3 /d,设计压力为 8.5MPa,临时脱水装置区

2 套,设计规模为 40*104 m3 /d;

新建阳 101H1 平台井~阳101-1 集气站集气支线

1 条,全长 8.5km,设计压力为 8.5MPa,管材选用 L360N.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属于第四十九项 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中的第

176 条 石油、天然气、页岩气、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 ,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据此,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重庆九天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委托书见附件 2) .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在业主的配合协助下立即开展了现场 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工作,在现场实测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修正本)》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七项 石油、天然气 第1条 常规石油、 天然气勘探与开采 ,并经四川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川页计经[2019]10号批复,因此本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天然气利用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属于《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第15号令)中 第一类 优先类城市燃气 :

1、城镇(尤其是大中城市)居民炊事、生活热水等用气.故本项目符合天然气 利用政策.

3、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符合性分析 为加强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工作,2013 年5月20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

10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 过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该方案指出: 优化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供应和消费多 元化,逐步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优先发展城镇燃气,加快完善城市燃气管网、加气站等基础设 施 .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

4、与 三线一单 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方案的通知》 (川府发〔2018〕24 号) ,本 项目未处于泸州市泸县生态红线分布范围内,详见附图 11,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3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和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III 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2018 年泸 县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中 SO

2、NO

2、O

3、CO 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 二级标准要求,但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不能满足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 质量属于不达标区,这可能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扬尘、道路扬尘排放有一定关系.经分析,目 前区域环境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及声环境质量均尚有容量.本项目严格执行钻井设计及环 评提出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排放的污染源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本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 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地控制污染.项目的 水、气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根据泸州市相关资料,尚未制定区域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 ,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建设项目,因此不属于区域禁止准入产业,符合环境准 入负面清单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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