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9-07-07 |
4 笔试由学校组织实施,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试题由 学校委托专门考试机构命题. 笔试地点:学校教学楼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登载信息为准.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岗位数和参加面试人数 1:3 的比例确 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 例时, 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 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前,对报考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通过结构化面试方式 进行,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心理 素质和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参加面试人员请须携带以下材料备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应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
(4)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认证报告(本硕 博各学习阶段).(2019 年应届毕业生如暂未下发毕业证书需提供 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在入职前如未取得相应 的学历学位证书,取消录用资格);
(5)学习期间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奖励、奖学金等相关方 面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 (6)职(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7)和报考岗位工作相关的其他业绩材料;
(8)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列装订.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材料不真实、 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 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规定汇总笔试、面试成绩,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 招聘岗位 1:
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如报考岗位最后一名并列 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另外加试确定.体检参 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 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排序递补.体检合格的 作为招聘的后备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视学校需求情 况,可以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替补过程中本 人放弃应聘或联络不上,按顺序递补体检.最终体检合格人数达不 到计划招聘数时,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六)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 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编外人员用工管 理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医学高等专科 学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6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按照有关程序办 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对在各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者取消聘用 资格. 咨询电话(人力资源处):022-60276653,60276883(周一至 周五 8:30―17:00) 联系人:李老师,左老师
邮箱:[email protected] 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