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07-07 |
I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价指标体系.2
5 评价方法.14
6 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15 I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锑采选、 冶炼和锑白(三氧化二锑)生产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 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锑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 指标体系 ).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 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Ⅱ 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 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池市生富冶炼有限责任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1 适用范围 本评价指标体系规定了锑采选、冶炼和锑白(三氧化二锑)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评价 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生产工艺与设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 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矿山生态保护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锑采选、冶炼和锑白(三氧化二锑)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 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境领跑者等管理制 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指标体系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指标体系.凡 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21349 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GB
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469 铅锭 GB/T
1599 锑锭 GB/T
4062 三氧化二锑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HJ
618 环境空气 PM10 和PM2.5 的测定重量法 YST
385 锑精矿质量标准 YS/T
882 铅锑精矿 YS/T
767 锑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 (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3 年第
33 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GB
8978、GB
21349、GB
30770、GB/T
469、GB/T
1599、GB/T
4062 及《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 锑行业 本指标体系所指锑行业包括锑采矿企业、 锑选矿企业、 锑冶炼企业和锑白 (三氧化二锑) 生产企业, 不包括以废旧锑为原料的再生冶炼企业. 3.2 限定性指标 指对清洁生产有重大影响或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必须严格执行、 在对锑生产企业进行清洁生产水平 评定时必须首先满足的先决指标.本指标体系将限定性指标确定为: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产品新鲜 水耗、采矿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冶炼回收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单位产品特征污染物产生量、环 境法律法规标准、废物处理处置、环境应急等指标. 3.3 矿井有效风量率 坑内有效风量占总通风量的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