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2019-07-07

(五)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 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6―府办规〔2018〕5 号)要求,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招 生入学工作,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2019 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闵行区接受义务教育 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 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 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

6 个月(2018 年7月1日至

2019 年6月30 日,不含补缴)或连续

3 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

2019 年6月30 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受理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

2019 年8月10 日.

(六)公办小学验证 按市教委规定,5 月18 日-5 月19 日为全市公办小学第一 批验证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随迁子女学校对已 完成报名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 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 《入学信息登记表》、 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 离人员居住登记(回执)》或配住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 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 证》、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以 及适龄儿童本人的合法居住证件. 各验证点对登记就读一年级的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及其 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 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

通过信息系统对来沪人员 ―

7 ― 随迁子女父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 信息比对.

5 月20 日起,对已验证通过的适龄儿童,陆续发放公办小 学入学告知信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参加公办小学第二批 验证,时间为

6 月15 日-6 月16 日.

三、初中阶段招生

(一)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4 月2日-4 月13 日, 闵行区教育考试中心组织本市户籍和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家长对 上海市义务教 育入学报名系统 中的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等关键信息进行核 对,并填写监护人手机号码(作为接收初中入学信息的联系方 式).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家长应及时凭有效 证件到学生就读小学进行更正.4 月13 日为本市小学五年级学 生初中入学关键信息核对、更正截止日. 按照闵行区 小升初 的相关要求,请学生家长在规定时 间内提供相应材料,完成小升初信息登记表的填写、核对和确 认等工作.

(二)回户籍(居住)地就读 跨区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 学毕业考试,毕业后可在学籍所在区就读初中,也可根据实际情 况申请回户籍(居住)地所在区就读初中.确需回户籍(居住) 地入学的学生, 应向所就读小学提出申请, 由学校告知审核证件、 网上申请、统筹安排等事项,家长在网上填报《本市户籍学生回 户籍(居住)地就读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户籍(居―8―住)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初中学校就读.办理申 请回户籍 (居住) 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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