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 2019-07-07 |
50 米路西三楼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
电话:0371-6283788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创建迎审道路升级改造及路灯安装项目招标文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371―53796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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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地址:登封市嵩阳路北段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
电话:1383805631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正光路行署国际广场C座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0371-62837883 1.1.4 项目名称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2018年创建迎审道路升级改造及路灯 安装项目 1.1.5 建设地点 登封市嵩阳办境内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到位 1.3.1 项目内容 施工图范围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1.3.2 计划工期 二标段: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相关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配合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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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其他材料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时间 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07月27日上午10:00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澄清的时间 收到后立即书面回函确认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 修改的时间 收到后立即书面回函确认 3.3.1 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前交纳(转账)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二标段: 开户名: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00元) 账号:94100801002586000100039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登封市望箕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须一次性足额缴纳.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有投标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电子文档U盘贰份.(电子文档格式: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广联达格式及EXCEL格式,剩余内容PDF格式.) 3.7.5 装订要求 胶装. 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登封市嵩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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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项目名称 )二标段投标文件 在2018年07月27日上午10:00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3开标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07月27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登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3开标厅 5.2 开标程序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