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9-07-07 |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工程总价: RMB:
五、承包方式:
六、支付与结算:甲方一次性付清全款,再行施工.
七、工程期限:本工程工期预计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八、施工准备:
1、甲方: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向乙方提供建筑许可证等批准文件. (2) 接通施工现场的水源、 电源及道路等 (土建工程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 并签发开工报告,满足乙方施工进场的条件.
2、乙方: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 等进场计划.
九、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符合水电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范》 、国家有关部 门制定的竣工验收规定与质量检验标准.
2、工程质量应符合本工程施工详图、设计说明和施工技术文件.
3、其他质量要求"除施工图纸说明外,一律按国家颁发的电气安装施工验收 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 "
4、本工程甲方委派 现场负责人,乙方委派 现场负责人联系有 关工程事宜.
十、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交底和会审纪要,作 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2、如需要变更设计、须经原设计单位及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双方和原设计单 位共同书面签证确认后方可生效;
在竣工后,决算时一并结算,无签证手续,不 予更改. 十
一、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全部设备及材料均由乙方供应,如乙方供应确有困难,甲方应协 助乙方解决,费用由甲方在合同总价内承担.
2、工程期限内乙方应做好设备和材料的保管工作,不得更换材料,并接受甲 方的监督;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设备和材料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赔偿责任. 十
二、安全责任
1、乙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非因甲方原因在施工工程中引致人员伤亡和财产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有 提供方便协助救护之责.
3、如有必要,双方可另行签订安全协议.
4、甲方负责做好施工项目电系设备停役相关安全措施,在开工前向乙方进行 安全技术交底,对交底内容负责.
5、乙方按照开工前甲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布置落实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 对施工现场安全全面负责. 十
三、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 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竣工时乙方须提供完整竣工图 及资料.
2、分项验收(包括隐蔽工程) ,乙方应在
48 小时前通知甲方参加,除非双方 另有约定,分项验收应在通知期满时开始. 十
四、保修条件
1、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保修责 任.
2、乙方应对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的设备运行提供终身服务. 十
五、违约责任
1、工程未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 有甲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