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 2019-07-07 |
2019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 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提高我县产业服务 水平,为龙门争创"四个一流",推动走在全省山区县域发展 前列,建设"五位一体"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提供人 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经龙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 面向全国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到我县事业 单位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数量 面向全国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共
86 名, 详见《惠州市龙门县
2019 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 才计划表》(附件 1).
二、引进所需条件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 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要求毕业 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5、年龄一般为硕士研究生
35 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
45 周岁以下;
6、引进的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 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7、"双一流"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可优先录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 的;
4、政策规定不能引进的人员.
(二)急需紧缺医疗人才引进条件 引进急需紧缺医疗人才除了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对年 龄和学历适当放宽:
1、内科学、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儿科、重症医学 科、影像诊断学、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具备副高级 以上职称的,学历条件放可宽至大专,精神医学、临床医学 专业学历条件可放宽至本科;
2、内科学、外科、妇产科、麻醉科、儿科、重症医学 科、影像诊断学、中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硕士研究生 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
40 周岁以下,博士研 究生年龄条件放宽至
50 周岁以下.
三、优惠待遇
(一)龙门县相关人才优惠政策 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如下待遇:
1、事业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列入 全额财供事业编制,根据人岗相适要求,统一选派到相关事 业单位工作,其中选派到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 健院的, 按有关手续进行聘用, 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同等待遇. 引进人员试用期满表现优秀的列入后备干部人才库,博士研 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八级职员,硕士研究生聘任为事业单位 九级职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对应的职级聘任),由县委组 织部跟踪培养.
2、特定津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引进人员享受 县财政给予的人才专项补贴,博士研究生按每月
1500 元发 放,硕士研究生按每月
500 元发放.引进人员到边远乡镇单 位工作的,由县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边远地区服务补助金. 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建立单独的"人才储备金账户",每十年为 一个合同周期,每年定期拨付人才储备金
2 万元.
3、住房保障.落户龙门的,由县财政一次性发给博士 研究生
10 万元、硕士研究生
1 万元的安家费.在我县没有 自有产权住房,工作单位不能提供住宿条件的,视情况而定 安排人才公寓.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服务期满三年,可申请 购房补贴,经考核合格后,由县财政一次性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