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07 |
1 ― 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人才办〔2018〕7 号 关于组织开展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 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园区)人才办,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 《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 政策措施》 (宁委发z2018{1 号)以及配套文件《南京市中青 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 (试行) 》 (宁委办发z2018{1 号, 以下简称《办法》 )要求,启动实施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 对象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区(园区)和市有关牵头部门严格按照《办法》中规 定的选拔条件,根据推荐名额(详见附件 1) ,选拔产生
300 名 中青年优秀人才,作为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推荐人 选. 推荐人选的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为1973 年1月1日后出生.
2、推荐人选经区(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主管部门 ―
2 ― 批准后,于5月11 日前将推荐人选申请书、附件材料和推荐人 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 .上报材料一式 两份(附件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与申请书分开装订成册) .同 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汇总表使用 Excel 格式) .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选拔推荐工作,加强组 织领导,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规范标准,严守纪 律程序,坚持谁推荐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评审谁负责.对 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尤忠、谢卫明 联系
电话:
83375839、83637704 电子信箱:rc2@ njrc.gov.cn 附件:
1、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2、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申报书
3、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
4、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培养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 年4月19 日―3―附件 1: 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选拔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推荐上报人数 备注
1 江北新区 (国家级高新区)
30 涉农
2 玄武区
20 3 秦淮区
20 4 建邺区
20 5 鼓楼区
20 6 栖霞区 (国家级南京开发区)
25 涉农
7 雨花台区
20 8 江宁区 (国家级江宁开发区)
25 涉农
9 浦口区
15 涉农
10 六合区
15 涉农
11 溧水区
15 涉农
12 高淳区
15 涉农
13 市委宣传部
10 14 市科委
20 创新、创业各
10 人15 市教育局
10 16 市金融办
10 17 市卫计委
10 合计
300 说明: 各区推荐人选中, 企业创新创业类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40%;
涉农区乡土人才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20%. ―
4 ― 附件 2: 南京市中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对象 申报书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从事专业:归属地区(部门) : 申请日期: 南京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二一八年 ―
5 ― 填报须知
1、填写内容须准确无误,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填写 无 .
2、 第一~七项内容由申请人填写, 第八项内容由所在单 位填写,第九项内容由各区(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 有关牵头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选拔时填写,第十项 内容由市人才办组织专家对申报对象进行评审选拔时填写, 第十一项内容由市人才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对象进行综合 考评时填写.
3、近三年成果是指
2015 年以来取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