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 2019-08-01 |
1 市粮食局 粮食行情分析预测 、预警及信息发布 粮食行情分析预测、预警及信息发布 定期或不 定期提供市内外主要粮油品种生产、消费、购销 、价格走势、供求关系以及政策措施等行情分析 与预测预警.
每周着重对市内粮油价格行情进行 分析预测.相关信息及时上网发布.调查分析粮 食购销存和市场形势,发布信息,引导市场.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 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决定》) 社会公众 调控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2市粮食局 粮食价格信息发布 粮食价格信息咨询 向公众提供市内粮食收购价格 信息、市内主要粮食批发市场批发价格信息和市 内粮食零售价格信息监测发布市内主要粮油品种 购销价格.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国务院 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 决定》) 社会公众 调控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3市粮食局 科学储粮技术推广 应用 指导粮食仓储企业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绿色 生态、低碳节能的科学储粮新技术 《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06号) 粮食经营者 产业发展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4市粮食局 农户科学储粮技术 服务 向农户提供科学储粮应用技术资料和农户安全储 粮实用手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 布,第666号修订) 粮食生产者 产业发展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5市粮食局 粮食物流和节粮新 技术、新装备推广 在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向企业提供粮 食流通 四散 技术装备的有关信息,接受咨询 服务,推动粮食散装、散运、散储、散卸技术的 推广和应用 《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106号) 粮食经营者 产业发展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6市粮食局 粮食质量检验 原粮质量检验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 布,第666号修订) 粮食存储企业 徐州市粮油 质量监测所 市县属地受 理83643253 无无7市粮食局 粮食行业安全生产 培训 向粮食企业提供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 产防护救护、安全生产装备技术、安全事故应急 处置等相关培训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 粮食经营者 监督检查处 、产业 发展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8市粮食局 粮油企业产品推荐 及技术推广 借助市内外各类平台,组织或邀请境内外粮油企 业开展产品推荐及技术交流,宣传优质粮油、粮 机产品,促进企业销售,加强企业合作交流.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 布,第666号修订) 粮食经营者 产业发展处 市县属地受 理无无9市农开局 农业科技推广 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培训农民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徐州市农业资源开发局主 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徐政办发z2010{141号 部分项目区 相关项目管 理处室 市县共同行 使85908895 无无苏价服【1999 】138号 本地天气预报:0.30 元/分钟;
专项天气 预报:0.70元/分钟;
仅96121声 讯电话咨 询收费 苏价费函【 2000】21号苏 财综【2000】 28号 短期预报:10元/要素.天;
长期预报: 3500-4500元/年;
仅手机短 信咨询收 费67661012 市县属地受 理 徐州市气象 台 社会公众 附件2 徐州市公共服务事项清单(2017版)
10 公众气象预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 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 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 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市气象局
1、 通过广播、电视和报纸统一发布公众气象预 报,包括文字天气预报、电台气象播报、电视天 气预报节目等.
2、通过徐州市气象局网站提供全 市的气象服务信息,涵盖生活、环境、交通、旅游、农业等方面气象服务及相关气象科普知识.3 、通过手机短信提供天气预报、生活气象指数.4 、通过96121气象声讯电话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 况信息.在雨、雪、大风等突发性天气来临前, 及时给出预报提醒.
5、通过徐州气象微博、微信 提供全市天气预报、气象科普及防灾减灾等信 息,开展在线服务,与公众零距离交流互动. 0B 第1页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单位 办理层级 联系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苏价服【1999 】138号 本地天气预报:0.30 元/分钟;
专项天气 预报:0.70元/分钟;
仅96121声 讯电话咨 询收费 苏价费函【 2000】21号苏 财综【2000】 28号 短期预报:10元/要素.天;
长期预报: 3500-4500元/年;
仅手机短 信咨询收 费 苏价服【1999 】138号 本地天气预报:0.30 元/分钟;
专项天气 预报:0.70元/分钟;
苏价费函【 2000】21号苏 财综【2000】 28号 短期预报:10元/要素.天;
长期预报: 3500-4500元/年等;
(仅对有特 殊服务形 式需求的 公民、单 位或企业 收费)
67661012 67661016 市县属地受 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十三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 站应当根据需要,发布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 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 报,并配合军事气象部门进行国防建设所需的 气象服务工作 徐州市气象 台 徐州市气象 服务中心 农业生产企业、 农业管理部门、 社会公众、 交通管理部门、 相关部门及企业 社会公众,政府、 应急管理及相关 部门 市县属地受 理11 灾害性天气警报及 应急气象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 气象台站应当按照职责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 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及 时补充或者订正.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向社会发布公众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 《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 当及时发布预警信号,并根据天气变化情况, 及时更新或者解除预警信号,同时通报本级人 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防灾减灾机构. 当同时出现或者预报可能出现多种气象灾害 时,可以按照相对应的标准同时发布多种预警 信号
12 市气象局 市气象局 农业、交通、环境 、电力保障、森林 火险等气象服务
1、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手机短信、气象官方 网站、微信、微博及手机客户端统一发布的灾害 性天气警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2、重大气象灾害发生时,通过广播、电视、短信 及有关公共媒体等 绿色通道 快速发布重大气 象灾害预警信号.
3、灾害性天气警报及应急救灾气象服务,向政府 及各相关部门提供重要天气报告,决策气象服务 专报,专项天气报告,气象灾情报告等系列灾害 性天气气象服务信息.在公共突发事件应急过程 中,向政府、应急管理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保障 服务
1、 向农业管理部门、农技部门提供农业气象 旬报、月报、年报等为农气象服务产品,开展作 物关键发育期气象服务,作物产量气象预报,农 业干旱监测预报,农业气象病虫害预测预报,农 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生态质量气象评价,特色 农业气象服务,农用天气预报,夏收夏种气象服 务,秋收秋种气象服务.
2、通过 江苏为农气象服务网 向社会公众提供 全省各级气象部门在农业气象监测信息、气象为 农服务产品、农业气象防灾减灾知识、农业气象 灾害评估产品,为农民和涉农人员提供农业气象 监测、预报、预警及评估信息.
3、通过电子显示 屏、大喇叭提供农业气象服务信息.
4、开展辖区 内高速公路、航道、湖(库)区沿线气象服务, 向交通管理部门、海事部门分别提供公路重要交 通气象信息专报、重要交通气象服务简报、公路 周末交通气象展望、航道、湖(库)区周末交通 气象展望等服务产品.
5、通过江苏天气网向社会公众提供全市高速公路 沿线、航道天气实况及未来天气预报信息.
6、开 展全市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等级预报、雾霾预警预 报,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空气质量预报,通过广 播、电视、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发布相关监 测预报信息.
7、开展电力保障、森林火险、地质 灾害防治、城市积涝、公共卫生等气象预报服 务,发布高低温电力气象服务专报、森林火险气 象等级预报、山体斜坡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警报、 城市积涝风险预报、高温中暑等公共卫生气象服 务专报. 第2页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单位 办理层级 联系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3 市气象局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在政府领导和协调下,制定人工影响天气共作计 划,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三十条地方各级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制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 案,并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管理 、指导和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有关部 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配合气象主管机构做好 人工影响天气的有关工作.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工影响 天气工作按照作业规模和影响范围,在作业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由气 象主管机构组织实施和指导管理. 第五条 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应当制定人 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 由有关地方气象主管机构商同级有关部门编 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 划开展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属于公益性事业, 所需经费列入该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预算. 《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六条 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灾减灾的需 要,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建立统一协调的 指挥和作业体系,及时开展增雨、消雹、消雾 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气象灾害监测情况,制 定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 准后组织实施,所需经费由本级人民政府承担 . 公安、民航等部门应当在条件允许的情况 下支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政府和公众 徐州市气象 服务中心 市县属地受 理67661016 无无14 市气象局 雷电灾害防御
1、雷电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发布;
2、雷电灾害 风险区划及调查、鉴定、评估;
3、雷电防护技术 指导和知识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二十九条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防御气象灾害的需 要,制定气象灾害防御方案,并根据气象主管 机构提供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气象灾害防御 方案,避免或者减轻气象灾害. 《防雷减灾 管理办法》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防雷减灾 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开发,推广应用防雷科技研 究成果,加强防雷标准化工作,提高防雷技术 水平,开展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增强全民防雷 减灾意识.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 象台站应当根据雷电灾害防御的需要,按照职 责开展雷电监测,并及时向气象主管机构和有 关灾害防御、救助部门提供雷电监测信息. 有条件的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可以 开展雷电预报,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第二十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 灾害调查、鉴定工作. 政府、企业和社 会公众 徐州市防雷 减灾中心 市县属地受 理67661021 无无15 市商务局 组织协调境外劳务 纠纷和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 承担市对外劳务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组织、协调处理对外劳务合作、境外投资、对外 承包工程和对外援助项下外派人员产生的纠纷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0 号) 《江苏省境外劳务纠纷处置办法》《关 于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的通知》(苏商 经[2016]457号) 对外劳务合作企 业和外派人员 市商务局 市县属地办 理 市商务局外经 处(83824403) 无无16 市外事办 因公护照、签证办 理 因公护照、签证办理 徐编复〔2005〕22号 全市机关、事业 单位、国有企业 徐州市出国 签证服务中 心 市级
80807765 徐价费【2014 】164号900/本100/国第3页序号 部门 事项名称 服务内容 办理依据 服务对象 承办单位 办理层级 联系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备注
17 市物价局 重要商品及服务价 格信息公布 定期分析我市重要商品及服务市场价格行情,及 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引导生产、流通、消费 .建立市级民生价格监测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 布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 提高市场价格透明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二十八条 为适应价格调控和管理的需要,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价格监测制度,对 重要商品、服务价格的变动进行监测. 《价格监测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3年第1号) 第三条 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 全国价格监测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 格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价格监测 工作.价格监测的具体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机构及相关业务机构 负责实施. 第十五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向社会公布重 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信息,或由政府 价格主管部门的监测机构按有关制度规定向社 会发布价格监测、预测信息. 《江苏省价格监测预警管理办法》(省政府令 第39号) 第六条 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组 织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监测分析本行政区 域内重要商品、服务价格以及相关成本与市场 供求的变动情况;
跟踪重要经济政策、措施在 价格领域的反映;
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及时 提出政策建议;
发布价格监测信息. 《江苏省价格条例》 第四十五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当调查和监测涉 及民生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向社会公布价格信 息,引导生产、流通和消费 公众 徐州市价格 监测中心 市县属地受 理83728068 无无18 市物价局 日常价格咨询受理 通过价格举报电话、门户网站、来信、来访等形 式受理的价格咨询,及时答复并处理 《省物价局限时办结制》
5、价格咨询 价格咨询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的,各 承办部门须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答复意见,转 交价格举报中心,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信访 人.没有明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需要调查 协调的,按照第2项价格信访的规定办理. 举报人 徐州市物价 局检查分局 价格举报中 心 市县属地受 理83608012 无无19 市妇联 春蕾圆梦工程的组 织开展 助孤助学助困 《关于进一步发展 春蕾班 报告》(苏福 [2001]5号)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积极稳妥办 好 春蕾班 解决贫困儿童入学难 3-1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