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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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采购. 2.定义 2.1 招标人 (或称 采购人 )系指获得资金或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 织,也称业主. 2.2 投标人 (或称 供应商 )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投标人 的投 标产品中标后,即为 中标人 ,或称 中标企业(中标供应商) . 2.3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招标文件的招 标代理机构特指 投标资料表 中所述的招标代理机构. 2.4 制造商 (或称 生产企业 、 生产制造商 )系指产品的直接生产创造者,不包括委 托加工、委托生产制造等企业. 2.5 货物 系指 采购需求 中所列的所有物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 料. 2.6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服务(包括设计、开发、 集成等)、培训、验收、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2.7 核心产品 (也称 主产品 )系指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如系统集成、一个产品包中包 含多个产品)中,在采购需求中按照技术构成明确的重要产品;
或未按照技术构成明确的,按产品价 格比重确定的重要产品. 2.8 授权代表 (或称 被授权代表 )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针对本次项目所授权的、 能全权代表该供应商处理本次项目有关事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 供应商的授权代表 . 2.9 书面 表示有收到证明的书面通讯(如传真、信函等). 2.10 天 系指日历天数. 3.合格投标人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3.2 投标人不得与本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3.3 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4 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 联合体协议,并只能组建一个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投标人能够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有效期及时供货. 4.2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其来源地均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官方 贸易关系的国家或地区.通过有关监督部门审批的,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GZWH-2018-1511C -
6 -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 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项目属性及采购方式 6.1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确定项目属性,如:货物采购(含伴随、配套服务)、服务(包含软件开 发、系统集成建设等)、工程. 6.2 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或经监督部门的审批(或备案),采用合理的采购方式.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产品、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由下列内容构成: 7.1.1 投标邀请 7.1.2 投标人须知 7.1.3 投标资料表 7.1.4 评标办法和定标原则 7.1.5 采购需求 7.1.6 合同格式 7.1.7 合同条款 7.1.8 合同条款资料表 7.1.9 投标文件格式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要求.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 无效. 8.招标公告(文件)公告期限和招标文件质疑 8.1 招标公告(文件)公告期限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