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9-07-08 |
2、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滤芯、废活性炭过滤棉和废活性炭 属于危险废物,应采用包装桶或防漏胶袋等密封容器进行贮存,且须采取防漏措施, 盛装各种危险废物的容器上须按标准要求粘贴标签,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另外, 根据《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危险废物具有长 期性、隐蔽性和潜在性,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力度. (1)首先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源及固废产生量进行申报登记. (2)对危险废物的转移运输要实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实行五联 单制度.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及当地环保部门进行跟踪联单. (3)根据《浙江省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办法》(浙环发[2001]113号)和浙环发 《浙江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2001]183号)的规定,应将危险废 物处置办法报请环保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才可实施,禁止私自处置危险废物.危 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执行联单转移制度. 4.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固废污染防治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 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理原则,建立台账制 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 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 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 (环 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