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07-08 |
2019 年3月"12369"环保举报平台受 理情况公示
2019 年3月,我局共接到
7 件投诉举报,其中不受理
1 件, 受理
6 件(微信渠道
3 件、电话渠道
3 件、网络渠道
0 件).
3 月份共办结
5 件,办理中
4 件.情况如下: 泉港区
3 月情况 办理中 不受理 受理 办结
1 6
5 4 办结情况公示 序号举报编号 举报内容 办理情况
1 1902253505050204
50 在居民住宅及学校(惠华中学) 后方设立鞋面革面加工厂,排烟 未处理(二楼)直接徘往领居家 窗门,站在地面门口可以直接闻 到废气排放的塑料异味和冲气. 经现场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鞋面加工点经营者为陈史斌,现场 主要生产设备有
20 台整烫机台及
1 台小型生物质燃料锅炉,并约有
10 个工作人员从事相关工作.
2 月25 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界山镇政府工作人对陈史斌鞋面 加工点进行检查.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其生物质锅炉产生 的水蒸汽用于鞋面整烫,部分水蒸汽通过排烟管道外排.同时,在 整烫过程中因释放蒸汽,产生一定噪声,存在一定的环境隐患.经 质询该加工点业主,该加工点尚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对此情况, 我局已下发相关文书,责令该加工点停止生产,不得擅自恢复生产.
2 1902253500000201
92 下管自然村一家石材加工厂加工 时产生烟尘且噪声扰民,生产废 水排到水池里溢出,污染环境. 经与举报人取得联系及现场核查,举报人反映的石材厂系柯鹏 辉个人经营,该石材厂位于界山镇界山村与下管自然村交界,主要 从事石材加工,现场主要生产设备为:大切机
1 台、小切机
1 台及 手动切机若干.
2019 年2月28 日, 我局执法人员会同界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对柯 鹏辉石材厂进行检查.检查时,该石材厂正在生产,其生产场所未 进行密闭处理,石材切割加工时,粉尘及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会造成 一定的影响.该石材厂厂内沉淀水池水位较高,但现场未发现池水 外溢情况.同时,我局执法人员在厂区门口处发现一滩白色水体, 疑似近期雨水冲刷厂区周边地面所致.经质询业主并调阅相关资料, 该石材厂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针对该情况,我局已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 该石材厂立即停止生产加工行为,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同时,我局 已会同界山镇政府及区供电服务分中心工作人员,对柯鹏辉石材厂 采取停电措施.
3 1902283505000208
29 泉州市泉港区南埔镇沙格村许店 自然村和港泉村交界处有一采石 场,排放粉尘和噪声,污染环境. 经核实,举报人反映的采石场实名为泉州市泉港区祥茂建材有 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废建筑渣料及石头房拆迁废 弃物) 加工. 其年产
100 万吨石子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
2018 年1月30 日通过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泉港环监审 2018-2 号), 于2018 年10 月完成自主验收;
其年产
50 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于
2019 年2月12 日通过泉港区环境保护局审批(泉港环监 审2019-5 号).
3 月1日, 我局执法人员对泉州市泉港区祥茂建材有限公司进行 检查.经核查,该公司厂区北侧及西侧主要以居民住宅用地及山体, 其余侧为空杂地及道路用地.检查时,该公司正在对厂区北侧及西 侧山体进行露天开凿采石作业,作业过程产生的粉尘及噪声会对周 边的群众造成一定影响. 对于上述情况,我局执法人员现场已要求该公司要严格落实企 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规范运行厂区内各项污染防治设施,下一步,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督促该公司及时落实相关 整改措施.鉴于该公司露天开凿采石情况,属于矿山秩序问题.根据《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泉委发〔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