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 2019-07-08 |
1 份, word 文档存入 U 盘一份).
19 投标文件递 交地点及时 间 时间:2018 年9月21 日09 时00 分 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0 开标时间及 开标地点 时间:2018 年9月21 日09 时00 分 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1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各包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第一名 供应商确定为中标单位,中标价以投标企业总报价为准.
22 履约担保金 额/23 付款方式
1、招标人不向中标人提供预付款.
2、中标人将所有采购内容如期供清并负责安装到位后,经招标人组织验 收合格之日起半年内按开具的发票(完税价)支付合同总价的95%.
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支付完成合同剩余价款的5%. 4. 中标人须为招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有款项 招标人一律向发票开具者的基本账户进行支付,不向分公司、专户等其他 账户支付.
24 相关证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均要原件备查)、法定 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带至开标现场核 验,未带至现场者,视为不符合投标资格.
一、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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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义 1. 招标人 系指:灵台县教育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系指甘肃伟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3. 供应商 系指响应招标并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 4. 中标人 系指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确定的取得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资格 的供应商.
三、踏勘现场 1.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情况,对本项目的现场及环境进行踏勘和审阅,以便 供应商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踏勘现场所需车辆 及相关费用自理.
2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所获得的资料将被认为已了解了本项目的现场情况, 掌握了编制投标文件的有关条件.招标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 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 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 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以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实施 现场,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 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 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4.其他说明: 备注:统一组织踏勘的情形,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招标文件说明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供应商须知
10 3.采购设备清单及要求 4.开标、评标、定标 5.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6.投标函部分格式 7.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8.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9.评分细则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必须修改的内容,需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供应商.补充文件将 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2.为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 可酌情推迟投标的截止时间和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上述每一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