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9-07-08 |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 不同的供应商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 3.1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 3.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包组一:全部设备,包组二: 电子万能试验机、1m
3 甲醛 VOC 释放量试验箱、微机控制油电混合伺服压力试验机)生产企业或 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相关的有效授权证明;
5.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6.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广东省质量监督建筑板材检验站 (汕尾) 第一批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CEITCL-GD-CZHW-170814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
5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9月19 日至
2017 年10 月10 日(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 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 ,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 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 1. 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 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最新股东信息(若有) .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原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3. 法定代表人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投标授权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4.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4.1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4.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 件,格式自定) 4.4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5. 若供应商为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包组一:全部设备,包组二: 电子万能试验机、1m
3 甲醛 VOC 释放量试验箱、微机控制油电混合伺服压力试验机)生产企业或 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出具相关的有效授权证明复印件;
6.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信用记录证明材料:请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及提交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