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9-07-08 |
1―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and issuance of pollutant permit Food manufacturing industry―Dairy produc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发布稿) 本电子版为发布稿.请以中国环境出版集团出版的正式标准文件为准. 2019-06-19 发布 2019-06-19 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i目次前言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申报要求.3
5 产排污环节对应排放口及许可排放限值确定方法.10
6 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14
7 自行监测管理要求.17
8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及执行报告编制要求.19
9 实际排放量核算方法.24
10 合规判定方法.26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 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参考表
28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乳制品制造工业的废水产污系数.34 ii 前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 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 部令第
48 号),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 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许可排放限值 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 管理要求,提出了乳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 A 和附录 B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轻工业环境保护 研究所.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9 年06 月1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9 年06 月19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基本情况申报要求、 许可排放限值 确定、实际排放量核算和合规判定的方法,以及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与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等环境 管理要求,提出了乳制品制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相关申请信息, 同 时适用于指导核发机关审核确定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污许可管理. 乳制品制造 工业排污单位含有的冰激凌(雪糕类)生产的产污设施和排放口也适用于本标准. 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中, 含乳饮料和植物蛋白饮料生产的产污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 《排污许可 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酒、 饮料制造工业》 (HJ 1028) ;
执行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23) 的产污设施和排放口,适用于《火电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