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 2019-07-08 |
9 8 缴纳金额:10000.00 元;
缴纳方式:电汇 账户名称: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支行 账号:104545801672 银行行号:104823012036 联系人:绍新航 0935-8325228 请务必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缴纳保证金,逾期缴纳无效;
请务必从投 标供应商基本帐户缴纳保证金并注明
8 位投标登记号
9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一份,投标文件不接受活页装订、必须胶装、装袋 密封并盖印章 是否要求提交电子版文件:是 其他要求:电子版要求 U 盘一份,为PDF 格式且内容必须与纸质版投标文件 一致,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0 其它说明:
1、开标时须提供下列证书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企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 假内容声明文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核,未提 交原件和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本次投标最终报价应包括全部采购清单内货物费用、运输费用、装卸费用、 安装调试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及后期的处理维修费用,结算时不再增加任何费 用.
3、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人另行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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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招标代理费及相关费 用.
11 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
12 中标: 中标公示无异议后
30 日内不论什么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采购人将依法确定排序在该投标供应商之后的下一个投标供应商或依法重新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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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1.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 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采购人 和 需方 是指永昌县河西堡镇人民政府. 3) 代理机构 是指 甘肃新信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4) 投标供应商 和 供方 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 供应商 是指向需方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6) 招标文件 是指由招标方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 疑会议纪要. 7) 投标文件 是指投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方提交的全部响应性 文件. 8) 货物 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需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 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文件等. 9) 安装 是指供方按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在项目现场所进行的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及修补缺陷等内容.供方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全部安装的完 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负责. 10) 服务 是指供方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 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 担的其它义务. 11)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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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 并得到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 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 投标供应商应 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 求. 投标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 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 提交相关资料, 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 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