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07-08 |
SH;
1580272.IB 债券简称:15 萍小微;
15 汇丰小微债 124366.SH;
1380288.IB PR 汇丰投;
13 汇丰投资债 127088.SH;
1580021.IB PR15 汇丰;
15 汇丰投资债 127641.SH;
1780299.IB G17 汇丰 1;
17 汇丰绿债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于
2019 年4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萍乡市汇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度报告》 (以下简称"年报" ) .事后经核对发现存在疏忽情 况,现对年报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如下: 1."负债情况"之"所获银行授信情况"中"本报告期末银行授 信总额度"由"5,240,000.00"万元更正为"1,631,000.00"万元, 本报告期银行授信额度变动情况为 38.51 亿元;
2. "对外担保情况" 中 "尚未履行及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总额" 由"8.33"亿元更正为"8.45"亿元;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中"G17 汇丰 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由 "0.00" 亿元更正为"2.30"亿元. 除上述更正事项外, 本公司未对年报的其他披露信息进行更正. 上述年报更正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及偿债能力产生影响. 本 公司提醒公司债券投资者及年报使用者应将更正后的 《萍乡市汇丰投 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018 年年年度报告(以此为准) 》与本公告一起 阅读. 本公司对因此给公司债券投资者及年报使用者带来的不便深表 歉意.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