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9-11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项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 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 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 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可不 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民创重工数控机床智能机械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民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凡清 联系人 陈凡清 通讯地址 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海特东路(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东临)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599 建设地点 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海特东路(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东临) 立项审批 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81-33-03-018041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499 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2973 绿化面积 (平方米)
4950 总投资 (万元)
1500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0.4%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20 年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任务由来 山东民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数控机床及锻压机械设备制造、 销售的企业, 根据市场调研山东民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
15000 万元,在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海特 东路(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东临)建设民创重工数控机床智能机械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
22 号,2014 年4月24 日修订,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订) 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自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山东民创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的 民创重工数控机床智能机械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中 二十
三、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69、通用设备制 造及维修 其他(仅切割组装除外) ;
本项目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涉及油性喷漆,使 用量小于 10t/a,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2 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依 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厂区平面布置及周边关系 本项目规划占地
32973 平方米(约50 亩),新建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研发楼、 综合楼等设施,建筑面积
22218 平方米.生产区位于厂区的南侧,办公区位于厂房的北 侧.本项目厂区东侧为七里堡村,北侧为海特东路,西侧为山东十方机电公司,南侧为 英杰集团.项目所在地水、电设施齐全,交通方便,运输便利.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 3:项目周边关系图.
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 版),本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项目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海特东路(山东十方机电有限公司东临),该项目用 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实 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通知中 规定,本建设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因此,本项目占地符合有关规划及 要求.
3、规划符合性 对照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 年)中心城区土地使用规划图,本项目占地属 于工业用地,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滕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图见附图 4. 对照滕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占地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区域性规划. 滕州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见附图 5.
4、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
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 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主
3 要有: 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湖镇境内. 面积 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级地质公园、滕 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343 以南,G104 以西, 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荆河省级湿地公 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山亭区北侧,S245 以南.面积 52.01km2 ,属 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楼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可知,本项目不位于滕州市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及《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域 保护规划》要求.枣庄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块图见附图 6.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17 年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枣庄市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 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 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用水为生活用水,依托市政供水管网;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 《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枣政字 〔2014〕
54 号),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1. 表1-1 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属于1钢铁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30 号) 《山东省人民 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13〕
41 号文件化 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4〕 不属于44号)
2 有色金属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 〔2013〕
41 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2014〕4 号) 不属于3煤炭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 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枣 政办发〔2012〕34 号) 不属于4建材1.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 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 型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3.平板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 烧结砖 5.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 泥生产的 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 工浇注、 非机械成型的石膏砌块 9.用于水 泥基材料增强层的非耐碱玻璃纤维
5 网格 布10.用于外墙和屋面保温
6 的单一保温 浆体材料 11.用于屋
7 面保温工程各类松 散材料保温层
8、 现浇水泥膨胀珍珠岩(蛭石)整体保温层及预制保温块 12.用于房 屋建筑的无预热功能焊机制作的塑料门 窗13.用于民用建筑系列实腹钢窗 14.用 于民用建筑的非断热金属型材制作的单 玻窗 15.用于房屋建筑手工机具制作的塑 料门窗 16.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非硅化密 封毛条 17.用于房屋建筑门窗的高填充 PVC 密封胶条 18.用于房屋建筑的型材 老化时间小于 6000h(M 类)建筑用未 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19.用于 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于 2.2 L 的推拉塑料窗 20.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 可视面壁厚小于 2.8 L的平开塑料门 21.用于房屋建筑的主型材可视面壁厚小 于2.5 L的平开塑料窗 22.用于房屋建筑 的主型材可视面壁........